分享发展成果是穷人的权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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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 14:23 中国青年报 | |||||||||
郭之纯 10月17日是国际消除贫困日。16日“新华视点”发表文章《让更多穷人分享“发展的成果”》。确实,如何让更多穷人分享发展的快乐,是世界各国都在思考的一个问题。对人口最多、贫富差距日愈加大的中国而言,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穷人能否分享发展成果,归根结底是一个社会财富增量如何进行分配的问题———这不是政府或富人为穷人办几桌宴席,或临时性发放一些福利那么简单。要让穷人能够分享发展成果,就必须从根本上完善分配制度,以确保穷人的持久收益并尽可能减少穷人的数量。 改革开放后我国一直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这一原则写入了十四届三中全会的文件。应该说,此原则在当时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改革开放以前,长期的大锅饭和平均主义,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积极性,阻碍了发展。秉持这一原则,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公平的问题就变得日益重要。此时,原有的分配原则就需要重新审视和调整。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发展至今,这一分配原则对平均主义的“矫枉”已经“过正”,引发了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由于“效率优先”与资本的逐利本性十分契合,在二者的合力下,已经导致了社会财富的畸形集中,严重的贫富悬殊已经使社会割裂,呈现两极分化状态。这种分化,不仅对社会的长期稳定已经潜存威胁,更重要的是,种种最新的研究已经发现,即便只从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效率优先的原则也已经开始产生负面作用。 与此同时,分配的公平越来越受到重视。世界银行近日公布的《2006年世界发展报告》中指出,公平是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公平性与追求长期繁荣是相辅相成的”,“不公平的体制会造成经济代价。”由这些结论可知,追求经济利益的分配公平,并不是什么“迂腐”的纯理想化的概念性诉求,而是确保进一步发展的必然选择。当然,这里所讲的公平,是指机会的公平、权利的公平,决不是“养懒罚勤”的“大锅饭”。 怎样才能达到这一比较理想的状态呢?要知道,在无处、无时不在的利益分配中,并没有什么公平的上帝之手可以依赖。此时惟一可能的公平机会,就是权利主体之间博弈权利的均等。可以想见,只有当各方权利都能得到充分尊重时,博弈才能较为平等地完成,此时的分配才最有可能接近公平。由此,对当前所有的分配原则,应以“权利”作为第一视角进行重新审视。 这里所说的“权利”概念属于法律范畴。由此对当前的分配原则以及近来有人提出的“三次分配”构想等进行审视,可以发现,当前需要匡正的观念有很多。比如,所谓“一次分配效率优先”,显然就不是从“权利平等”的角度出发的,这是一个与法律关联不大的经济概念;而“三次分配”即期望先富起来的人通过慈善事业等方式来帮助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也不是从“权利”角度着眼的———这一建议属于“财富文化”的范畴,同样与法律无关,其约束性显然太软。只有在“二次分配兼顾公平”中,有重视“权利”的成分,却也很不清晰或曰分量太轻———其实质乃是“权利”只是被“兼顾”了一下。 从法律角度对分配原则进行匡正,在分配过程中确保对每份权利的尊重,是确保分配公平的关键。其余种种如“三次分配”之类,只是,也只能是一种补充。因此,如果“权利”继续被处于“兼顾”的地位,则我们以后的分配是否能达到公平,令人担忧。如果公平不能尽快达到,那么,“让穷人分享发展成果”就有可能成为一张可望不可即的画饼,“消除贫困”的种种构想就可能成为一堆中看不中用的泡沫,共同富裕的诸般蓝图也就有可能只是一场精神会餐。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