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经济时评 > 正文
 

果冻夺命接连发生 凸显食品安全监管迟钝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 13:31 新京报

  由于今年来连续发生三起儿童因食果冻窒息死亡事件,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家长慎购小型杯装果冻产品,建议不要向儿童喂食,更不要让儿童单独食用。此外中消协还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出台规范果冻体积形状与包装的强制性规定,以确保果冻产品的安全性。

  夺命果冻一再杀人,暴露了我国食品标准体系的缺陷。国家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
委员会很早就制定了《果冻卫生标准》和《果冻轻工行业标准》,但这两个标准都未对果冻形状及包装标志警示语等作出强制性规定。不过,标准的缺失不是最可怕的,更致命的在于,夺命果冻暴露出国内食品安全监管敏感性不够,缺乏前瞻眼光。

  其实,小包装果冻危及儿童生命,类似事情近年来多次发生。按理说,人命关天,何况是那些含苞待放“花骨朵”的突然死亡?对这种重复发生、具有普遍性的果冻杀人现象,食品监管部门理应给予关注,并开展研究,评估小包装果冻对于儿童的安全性。但是,我们似乎没有看到食品监管部门的相关举动,看到的总是每次悲剧发生后,医生来提醒家长不要给小孩喂食果冻云云。

  若说,这些因食果冻而死亡的孩子不足以吸引食品监管部门眼球的话,那么,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早在2001年10月就宣布禁止进口小杯果冻,接着韩国、新西兰、澳大利亚、加拿大、奥地利等国也相继限制果冻进口,国际食品贸易市场4年前发生如此大的事件,国内相关部门为何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如果我们当年像今天重视苏丹红那样,重视果冻安全的问题,那将会挽回多少无辜孩子的生命?

  还有,许多国家对果冻形状大小都有详细的规定。如美国规定:球形果冻的剖面直径必须超过4.45厘米,非球形果冻的剖面直径须超过3.18厘米。欧盟已经禁止销售小型杯装果冻,韩国不准直径在4.5厘米以下的果冻销售……这些国家食品标准和公共政策显然都是建立在许多教训上的,如果我们能加以借鉴,完全可以避免悲剧上演。

  中国的食品行业正由零散化、作坊化向规模化、工业化的方向蜕变,而这样的蜕变过程,大多发达国家早已完成了,这些国家也为此付出了相应的代价,总结出许多宝贵的经验。所以,当费心憔力地解决纷繁复杂的国内食品安全问题时,如果多多去借鉴这些国家的经验,就可能发现,他们的许多方法,我们也许可以“拿来”,他们的许多政策,也许正是被我们所忽略的监管空白。

  据悉,不久前,国家质检总局委托中国儿童营养中心全面建立中国儿童食品安全体系。与此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也将建立儿童食品安全体系纳入议事日程。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中消协关于出台果冻体积形状与包装的强制性规定的呼吁,估计很快会得到有关方面的响应,果冻生产卫生和行业标准也会进行修改。不过,除了果冻的安全问题外,其他还有哪些食品的安全问题仍然处于被忽视的状态呢?还有哪些食品标准急需修改和建立呢?只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培养起敏感性和前瞻眼光,只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更加积极、主动,我们才不会总是陷入被动解决食品问题的尴尬,而是及时发现问题的苗头,把一切危及公众安全的因素在端睨初见时就彻底地解决。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果冻新闻

评论】【谈股论金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摩登老人
摩登原始人登场啦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