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委对“洋河年份原浆”商标不予注册 古井贡酒提起上诉

2020-09-15 12:04:46 作者:无名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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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原浆”商标再起争议。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信息,因不满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洋河股份提出的“洋河年份原浆”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古井贡酒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古井贡酒之所以替洋河出头,是因为原审法院认定“年份原浆”易被相关公众理解为是对酒商品的年代、制作、存放时间、某种加工特点等的描述。

  这不仅可以阻止洋河注册“洋河年份原浆”商标,对于古井贡酒的“年份原浆”商标有效性也是实实在在的威胁。

  商标委对“洋河年份原浆”商标不予注册 古井贡酒提起上诉

  洋河2018年注册了“洋河年份原浆”商标, 2019年3月13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央机构改革部署,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已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行使)作出决定,对洋河股份提出的“洋河年份原浆”商标不予注册复审。

  原因有二:一是注册商标“洋河年份原浆”中的“洋河”为洋河公司已注册商标,具有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与“年份原浆”商标显著识别部分不同,共存在类似商品上,不易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该商标的注册未构成2013年修正的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

  二是“年份原浆”易被相关公众理解为是对酒商品的年代、制作、存放时间、某种加工特点等的描述。该商标使用在酒商品上,易使公众对“洋河”酒商品的特点产生误认。因此不予注册。

  古井贡酒不服被诉决定,向原审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原审法院认为:因古井贡酒作为不予注册异议人的申请理由已经得到支持,其已不是不予注册复审决定书的行政相对人,无权对不予注册复审决定书提起行政诉讼,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依法驳回起诉请求。

  古井贡酒则请求撤销原审裁定及被诉决定,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裁定存在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错误的问题,严重影响古井贡酒公司的实体权利,应当予以撤销。并责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做出决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可原判,认为结论并无不当,应予以维持。

  “年份原浆”争议

  古井贡酒之所以为洋河出头,也是因为“年份原浆”商标问题。

  据悉,2009年12月古井贡酒提出“年份原浆”商标的注册申请。2016年12月, “年份原浆”商标被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

  2013年7月22日,五粮液也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简称原商标局)提出 “五粮液年份原浆”商标的注册申请,但随后古井贡酒提出异议,原商标局作出“五粮液年份原浆”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五粮液在上诉函中表示,“年份原浆”商标指定使用在酒类商品上仅直接表示商品的物理状态、贮存时间、质量、生产工艺等特点的情形,缺乏作为商标应有的显著性。

  2017年3月,剑南春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宣告“年份原浆”商标无效的请求。商评委认为,古井贡酒提交的证据可知,中国酿酒工业协会作为专业性的行业组织,对“原浆”一词的意见明确,强调“原浆”不是酿酒专业术语,也不是“原酒”的概念,“年份原浆”也非国家标准“白酒工业术语”中确定的基本术语及定义。白酒界第一次出现“原浆”这一词语,始于古井贡酒1998年一个营销概念的创新。商标评审委员最后作出维持诉争商标“年份原浆”有效的裁定。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判决中明确表示,“年份原浆”易被相关公众理解为是对酒商品的年代、制作、存放时间、某种加工特点等的描述。诉争商标使用在酒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洋河”酒商品的特点产生误认。因此,诉争商标的注册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

  而《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如果“年份原浆”被认为是对酒商品的年代、制作、存放时间、某种加工特点等的描述,则古井贡酒的“年份原浆”商标有效性也将受到质疑。

  “年份原浆”是古井贡酒的命脉

  “年份原浆”品牌对古井贡酒来说至关重要!

  古井贡酒从中端到高端的核心产品皆由年份原浆系列占据,代表性产品如古5、古8、、古16献礼等系列产品均属于这个系列。根据研报数据,2018 年中高端产品如古 5、献礼等收入占比超 60%, 在全省中高端市场市占率超 40%。

  2008年左右古井贡酒推出“年份原浆”时,不仅将其作为一个营销概念,更是将其作为一次产品升级的契机。年份原浆提出后,就与原低价品牌切割。古井贡酒也基于年份原浆重新构筑了产品体系,在未来主打的“1422”的产品体系中,年份原浆系列同样为核心。

  古井贡酒和拥有高端大单品的茅五泸不一样,其高端次高端产品是被市场以“年份原浆”的方式认知的,仅以年份区分不同价位产品。

  古井贡酒的营销宣传也以“年份原浆”为核心,近几年销售费用率一直高达30%,通过央视等平台常年以年份原浆品牌进行宣传。

  已经超过100亿的古井贡酒,未来进一步增长的动力就是在省内外继续提高年份原浆整体知名度和认可度,借此推动各个价位带的产品销售。

  这个时候“年份原浆”商标出现任何争议,对古井贡酒来说都不是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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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古井贡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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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上市公司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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