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8日讯(记者胡勇) 为了强化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力度,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在调节税收分配上的作用,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改进和加强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征收管理。
《通知》指出,摸清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基本情况是做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强化
对高收入调节力度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对这些行业和个人建立专门档案,实行重点监控管理,及时追踪其经济活动和收入情况。
《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在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中突出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检查,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今后将每年开展1—2次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在专项检查中要把高收入行业和个人作为检查的重点。要按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加大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违反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严厉打击偷抗税的违法犯罪活动。各地查处偷抗个人所得税的大案要案要及时曝光,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遏制偷逃税行为。今、明两年,要重点打击和治理以下违反个人所得税有关规定的行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订假合同、假协议,少报收入少纳税,共同实施偷逃个人所得税的行为;扣缴义务人故意为纳税人隐瞒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并按虚假申报的支付收入数额扣缴个人所得税款的行为;扣缴义务人不认真履行扣缴义务,连续两年经税务机关指出或处罚后,又再犯的。
据悉,税务机关将加强与公安机关、技术监督部门的配合,依据居民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实行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编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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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专题: 个人所得税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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