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其中、禹作敏、史玉柱[微博]、吕梁……这是一连串曾经震耳欲聋如今黯然失色的名字。他们曾经是中国富人的代表,甚至获得过“中国首富”的荣誉头衔。但是后来呢?下狱、自杀、破产……这些富人的下场是偶然的还是必然的?里面有没有什么带有普遍性的规律呢?本报就此问题采访了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的江晓阳律师。江律师认为,这里既有富人个人的原因,也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所以看似偶然的事情有的时候是一种必然。江律师一再强调“在偶然当中是有必然性的”。
许多私营老板都觉得“我的钱可以买通一切”
“首先,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行政管理的不规范是造成富人失足的重要原因。有些官员,虽然没有经商的能力,但是有可以交换的权力,对权钱交易,我们缺乏预防、惩治和监督机制。私营老板甚至有些国有企业的老板,在开拓更大市场时,他们往往发现行贿最便捷。案发以前,许多私营老板都觉得‘我的钱可以买通一切’,案发以后,才发觉不是的。”
其次,江律师认为,“有些人的致富本身,就是不合法、不公平的,是在改革开放初期这样一个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完成的。当时,法律对致富的行为没有特别严格界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这些人地位低,或者是无业游民,或者是小商小贩,也没有什么正当职业,虽然名声不好,但凭着胆子大,以几百元甚至几十元开始投资,倒买倒卖,国家又不收税,他们的财富很快便积累起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国家的法制在完善、加强,但这些人的思维观念、行为模式却没有跟上社会的进程,仍然停留在七八十年代,许多私营老板都抱“我们不吃国家吃谁”的观念,新的法律对他们作出了否定性的评价,他们也就在社会总体向前的过程中被淘汰了。”
篓子捅大了就比谁的后台硬
江律师作为一名多年关注社会和法制建设的律师,他在接受本报记者的采访时,指出很多富起来的人都有这样一种认识———比后台。他们总会认为那些“东窗事发”的是命不好,是碰巧了,或者说后台不够硬。比如说为什么是“牟其中”而不是“张其中”,是“禹作敏”而不是“李作敏”被淘汰了呢?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我们的法制建设中还存在不完善、不健全的地方,总有些漏网之鱼,所以给人的感觉是碰到张三就是张三,抓到李四就是李四。
江晓阳律师在谈到这一问题时,提到一桩自己了解的案子,这个案子就是著名的牟其中武汉信用证案。江律师说:“我跟他(牟其中)本人、他的属下都讨论过这个案子。”按照江律师的分析:“牟其中不可能独自一个人去诈骗,他根本就没有这个能力,他没有权利到中国银行开到信用证的,而且他在一年的时间内使用这张信用证30多次,套了两个多亿,也没有受到任何审查和监督。最后被央行查出来了,他是最软的柿子,被采取措施了,而一些有关政府部门并没有被追究。”江律师告诉记者,牟其中曾说过一句话,虽然粗,但不无道理,他说:“太监不能成为强奸犯。”
“篓子捅大了,就比谁的后台硬。后台硬,就是经济纠纷,后台软,就是刑事诈骗。”也许正是因为“富人”集团中部分人有这种危险的想法,所以一旦“纸包不住火”,等待他们的就是严厉的制裁。但是沉舟侧畔千帆过,新贵们是不问旧鬼哭的。
一位长期做“富人”法律顾问的业内人士说:人一有钱就认为自己能搞定很多事情,法律意识极其薄弱,而且听不进去正确的意见,他们总认为法律是给老百姓制定的,他们总认为已经折进去的富人是因为不够聪明或者是命不好。(本报实习生刘菊花)《青年时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