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
一个有趣的现象引起我们的注意:很多年以前,政府部门出台某项政策法规,往往要通过专家讨论进行试点全面推开等几个阶段。近些年,政府部门中的专业人士越来越多,很多政策法规往往由他们直接主导制定,虽说有时候也开听证会等咨询意见,但政策法规一出台经常引来相关利益方无数的批评,而相关的政府部门任你意见满天飞,大都选择保持沉默
或者悄悄地把政策改了。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布后,社会各界在欢呼审计风暴的同时,翘首以待相关部门拿出措施来,但这么长时间过去了,无论是被审出问题的部门还是处理问题的部门,至今并无说法;“8·31”大限前夕,自誉为大狗小狗的房地产开发商们一片叫声,业界同样没有听到政府部门出来表态……
这样的事例应该还可以举出很多,在这些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小事上,政府有关部门为什么选择沉默?是无话可说还是有难言之隐?
应该可以认为的是,政府部门至少可以出来解释一下相关政策出台的背景,解释一下条文为什么是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至少可以纠正一下人们的误解。而不表态往往被人视为默认。由于政府部门在众多事情上不表态,事情中人往往就会按自己的利益,自己的意愿去理解、去解读政策。这样,即使是好的政策在执行中也会大打折扣,政策走样也就在所难免。
政策在制定过程中当然也会有考虑不周的时候,不少制定政策的部门为了维护部门的“尊严”选择保持沉默。殊不知长此以往,人们对政府部门的权威性就会打上一个大问号,要恢复人们对他们的信任往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纠正错误、赢得尊严的办法不是掩盖问题,回避错误,而是坦诚相对。
非典就是一个现成的例子。
在一个政治高度文明、信息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里,知情权和自由表达意见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政府部门有责任出来向公众和相关利益方解释政策的初衷,听取公民和利益团体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减少因政策分歧或政策因素导致的风险,降低执法成本。
这几年,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相继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及例行的新闻发布制度,上海市的新闻发言人制度还不成文地规定发言人不能说无可奉告,如果有什么问题发言人解释不清的,可以请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到场解释,这是沟通民意的一个很好的办法。但目前绝大多数新闻发布会基本上只管向公众传递政府部门想要说的话,很少或没有就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达成互动。
在一个社会分层、利益思想多元、政治文明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里,政策的制定往往是各方利益博弈的结果。说得文雅一点,要看谁主导话语权。说得通俗一点,就是看谁的嗓门大。政府部门不说话,就给相关利益集团留下了操作空间。有时一个平衡了各方利益的好政策会因为相关利益集团不断提高调门而影响公众的判断,进而导致政策修改,甚至造成部门打架、文件打架,修订后的政策往往过分倾向相关利益团体,损害其它公民的利益。这样的过程已经不是纯学理的推论,而是已经成为事实,去年房地产领域先后出台的121号文件和18号文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22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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