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卫生部1999年底公布的资料表明:1999年,我国城市肥胖人口占整个城市人口的1/3,全国肥胖者将近2亿。面对如此大市场,八方厂商一拥而上,争夺这块诱人的蛋糕。
据一位业内资深人士介绍,现在市场上的减肥产品上百种,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吃的,减肥液、茶、胶囊、套餐等;二是用的,如脂肪运动机、瘦身鞋、瘦身椅;三是穿的,如瘦身贴片、塑身衣等。其中,90%以上的是"吃的"。说到"吃的",可就五花八门,东西可多 了。说到底就是个"泻""替""堵"。所谓"泻"就是吃了之后,拉你个七荤八素,体重很快就减下来了,但减的是水分,脂肪减得很少;"替"就是用其他物质如某种纤维素,代替食物,让你不感到饥饿,但不能补充身体所需的营养;"堵"和"替"差不多,通过控制饱食中枢,让你没了食欲,捏着"神经"哄"肚子"而已。
多年从事保健品市场研究的欧阳教授告诉我们,由于我国以前对保健药品和保健食品没有明确划分,保健品市场鱼龙混杂的局面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的确存在。一些商家为利益所驱动,混水摸鱼,以夸大或虚假的广告误导和欺骗消费者,造成整个市场的无序状态。目前,国家药监局宣布取消"健"字号药品。与此相适应减肥品市场也将会越来越规范。
规范的市场必然需要真正安全有效的减肥药品!然而,怎样才算安全有效?欧阳教授为我们提供了下面的资料。
根据FDA(美国药品和食品管理局)规定,一个减肥药品要获准上市,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用药后,体重降低基础值的10%。如原体重为100公斤的患者,减重10公斤以上便视为有效。2、对肥胖所引发的并发症有所改善;3、无明显毒副作用,可长时间持续或间断使用;4、减重效果至少维持12个月以上;5、临床试验时间至少1年。
许多报批产品,就在这道铁门槛前折戟落马。资料显示,在长达三十年的时间里,美国FDA仅仅批准上市了两个减肥药品,一个是曲美,一个是Orlis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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