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法与用量
推荐起始量为每天服药一次,每次10mg,可于早晨单独服用或与食物同服。如体重减轻不足,4周后剂量可调整至每天15mg。若病人无法耐受10mg剂量,可降至5mg。应根据患者的血压、心率情况调整剂量。不推荐使用15mg/日以上的剂量。
二、曲美减肥四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期
准备期为开始服用2周内。
临床试验表明:本阶段少部分人可达良好减重效果,大多数人减重为基础体重的3%左右。
在准备期,部分人可能出现口干、便秘的现象,这是曲美服用初期出现的正常现象,因为曲美通过抑制去甲肾上腺素、5-羟色胺的重摄取,故使这三种递质成一过性增加,乙酰胆碱兴奋可以增加唾液的分泌,去甲肾上腺素一次性增加,掩盖了乙酰胆碱的作用,故而唾液分泌减少。另外5-羟色胺的外周抗胆碱作用引起口干、秘便。这种现象呈一过性,大多数可在一周左右消失,少数人可持续一段时间。出现时可以通过饮水或多食蔬菜缓解和根除。
在服药期间,若按照《曲美减肥手册》所推荐的减肥食谱进食可获得最佳减肥效果。
第二阶段:起效期
临床试验表明:起效期为服药后2~4周。本阶段90%以上的人已有不同程度减重效果,减重可达体重的3~5%。
部分服药者在本阶段可达显著的减肥效果(5%以上)。有个别肥胖者有服用4周后如果减肥效果未达到上述目标,原因一般有两种:一是和身体对药物的敏感性有关,由于肥胖者的个体差异,少数肥胖者对药物的敏感性较迟缓,准备期稍长,这种情况只需继续坚持服用,一个疗程以后仍能达到满意的效果;一是少数体重大的肥胖者可能未达到治疗剂量,对于这部分肥胖者可以增加服用剂量为日服15mg/天,继续服用两个月仍可达到减肥目的。
在本阶段,腰围、臀围、腹围已有所改善,腰/臀比值降低。
第三阶段:显效期
临床试验表明:显效期为服药后4~8周。本阶段86%(临床试验结果)以上的人减重效果显著,减重达体重的5%以上,40%(临床试验结果)的人减重可高达10%以上。大多数人达到满意减肥效果。
衡量减肥效果的指标有三个:腰围,臀围明显减小,腰/臀比值明显降低;肥胖引起的伴发症明显的改善;体重的明显减轻。而前两个指标对人体身体健康的意义与第三个指标相比较更重要。
在本阶段,有高血脂的肥胖者血脂可降至正常,有糖尿病的肥胖者能提高对胰岛素的敏感性,脂肪肝显著改善,并大大降低与肥胖相关疾病发病的危险因素。
在本阶段,腰围、臀围、腹围已有明显改善,腰/臀比值显著降低,两围比例更加匀称,打鼾现象显著减轻,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第四阶段:巩固期
根据临床研究情况和大多数服药者使用经验表明,服用本品持续到第三月(8-12周),为减肥疗效巩固期。我们观察到,服药坚持3月者,98%的人停药半年后仍未反弹。
根据国外应用情况,SDA批准可长期服用曲美维持体重的减轻过程,建议每年冬季服用90粒。根据自身情况,任选季节服用,可预防肥胖及其并发症。
曲美四阶段减肥可作为多数肥胖者的减肥计划,特别是BMI大于25以上的肥胖者,对于BMI小于25的肥胖者仍具有四阶段减肥过程,但是减肥总时间缩短,约为3-8周不等。
注:BMI(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m)2 BMI>23为超重
BMI>25为肥胖
三、注意事项
○适宜人群-单纯性肥胖
单纯性肥胖(营养性肥胖)
主要指机体内热量的摄入大于消耗,造成脂肪在体内积聚过多,导致体重超常,中国人绝大多数为单纯性肥胖。
单纯性肥胖常见如下人群:
○以下人群不宜服用本品:
1、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治疗的病人;
2、神经性厌食症;
3、病理性肥胖:如柯兴氏综合症、甲状腺功能低下等;
4、血压不能控制和控制不好的高血压病人、冠心病、心衰、心率失常及脑中风的病人;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6、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准备妊娠的妇女;
7、年龄小于16岁的儿童和超过65岁的老年人不推荐使用;
8、对本品过敏者。
○以下人群慎用本品:
1、正接受5-HT药物治疗的病人;
2、正服用含去甲麻黄碱,麻黄碱,伪麻黄碱药物的病人;
4、高度近视及视网膜脱落的病人;
5、胆石症患者;
6、闭角型青光眼患者;
7、有癫痫病史者;
8、月经失调的病人。
○与部分药物合用时的建议:
1、以下药物不能同时服用,且在停用这些药物2周后才能服用曲美,同样,在停用曲美2周以后才能服用以下药物:
1)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苯乙肼、丙炔苯丙胺等;
2)5-羟色胺类药物:氟苯氧丙胺,三氟戊肟、氟苯哌苯醚,Sertaline、万拉法新等;
3)选择性5-羟色胺再吸收抑制剂或某些治疗偏头痛的药物:琥珀酸盐,二氢麦角胺,葡聚糖甲吗喃,度冷丁,戊唑辛,芬太尼,锂制剂或色氨酸;
4)中枢性食欲抑制药:芬氟拉明,吗吲哚等。
2、需和以下药物同时使用时务必谨慎,必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我们建议最好不与曲美同时使用:苯丙醇胺,麻黄碱,伪麻黄碱。
3、以下药物与曲美同时使用时需谨慎观察身体变化,必要时随时咨询医生:酮康唑,红霉素。
4、服用曲美时建议不要过量摄入酒精。
四、关于本品的不良反应及其它
任何药品均有不良反应。美国FDA和欧洲CPMP关于药品不良反应有严格规定,要求任何药物说明书都应将患者的健康保障放在第一位。如:对于在临床试验过程中药物可能导致的或不能明确是否与药物有关的任何不良反应均应列入说明书不良反应中或予以解释,即使仅仅只有一例;对可能疗效不佳或不适于药物治疗的人群均需列入注意事项中。这些规定是为了充分保障消费者的人身权利、理性消费权和身体健康而采取的措施,并成为发达国家制定药品说明书的通用标准。
本品说明书包括不良反应从美国说明书原文翻译而来,是我国最先参照国际通用标准(包括FDA标准)制订的药品说明书之一,这对于规范我国药品说明书并逐渐与国际接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其意义超过药品说明书本身。同时更加有力地说明药物的科学性和安全性,此举将在以后的新批药物中逐步推广。
本品的不良反应多为轻度,根据本品的药理作用和治疗作用预测,一般发生于服药4周内,且呈一过性,持续一周左右,少数人持续时间稍长,多见于口干或饱腹感。发生这些现象时无需停药,随着用药时间延长这些现象自然消失。
在说明书中还列出了各个系统的不良反应,这些不良反应在国内半年的临床试验中极少发生,大部分严重不良反应(如间质性肾炎、气管炎、呼吸困难等)未曾发生。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理性消费权,正确认识和对待本品说明书不良反应,放心服用本品,特此说明。
附录:减肥食谱
饮食控制标准以20Kcal/kg计算,分为1200,1400,1600,1800四档。
1、1200Kcal
第一餐:花卷100克,牛奶200克。
第二餐:大米70克,黄瓜100克,瘦猪肉50克,豆油5克。
第三餐:大米70克,鱼75克,西红柿50克,豆油5克。
第四餐:饼干22克,梨30克。
2、1400Kcal
第一餐:玉米粥50克,花卷50克,小香干50克。
第二餐:大米75可,芹菜200克,瘦猪肉50克,豆油10克。
第三餐:大米75克,刀豆100克,鱼70克,豆油10克。
第四餐:草莓100克,饼干25克。
3、1600 Kcal
第一餐:馒头150克,牛奶200克,鸡蛋45克。
第二餐:大米80克,鱼100克,黄瓜100克,豆油10克。
第三餐:大米80克,萝卜100克,瘦猪肉75克,青菜100克,豆油10克。
第四餐:草莓75克,饼干25克。
4、1800 Kcal
第一餐:面125克,瘦猪肉65克,芹菜125克,豆油5克。
第二餐:大米100克,豆芽200克,鱼100克,豆油10克。
第三餐:大米100克,青菜200克,瘦猪肉75克,豆油10克。
第四餐:饼干25克,苹果100克。
等值食物交换表:
1、谷物交换表
生面条30克,土豆125克,大米5克,籼米25克,馒头30克,饼干25克,面包37.5克。
2、水果交换表
橘子200克,鸭梨250克,葡萄200克,苹果200克,西瓜750克,甜橙250克,香蕉100克,草莓200克。
3、肉类交换表
瘦猪肉25克,瘦牛肉50克,瘦羊肉50克,猪排25克,鸡肉50克,鸭肉50克,鸡蛋55克,鱼75克,虾75克,豆腐200克,豆腐干50克。
4、等值蔬菜交换表
白菜500克,菠菜500克,韭菜500克,芹菜500克,西红柿500克,冬瓜500克,黄瓜500克,苦瓜500克,茄子500克,蘑菇500克,萝卜350克,胡萝卜250克,蒜苗200克,鲜豌豆200克,海带350克。
胖人吃哪些蔬菜好呢?
1、黄瓜:有助于抑制食物中的碳水化合物在体内转化为脂肪。
2、白萝卜:促进脂肪代谢,可避免脂肪在皮下堆积。
3、韭菜:可促进肠蠕动,有较强的通便作用。
4、冬瓜:具有通便作用。
5、绿豆芽:含热量少,不容易形成脂肪堆积皮下。
6、大豆及大豆制品:能促进脂肪代谢,使皮下脂肪不易堆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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