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执行新取水标准 超标用水实施高额水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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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 17:05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张欣平) 记者从正在本市举行的“中国城镇供水行业改革论坛”会议上获悉,为有效遏制日趋严重的用水浪费现象,国家将对超过定额标准的取用水量实施高额水价,对达不到标准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将削减其用水计划指标、不予供水或不批准供水。国家有关部门对火力发电、钢铁、石油、印染、造纸、啤酒、酒精等7个用水量较大的工业行业取水定额新的国家标准,将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目前我国水资源利用相对粗放,用水效率不高,用水浪费严重,尤其是在工业领域,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到60%,相比发达国家低15至25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工业废水排放量激增,有些未经处理就直接流入江河湖库,污染了现有的水资源,导致可利用水资源量进一步减少。新的国家取水定额标准,对钢铁、石油等7个行业的取水定额指标以及相关的定额使用,进行了详尽的指导和规定,有利于合理使用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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