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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鳄鱼商标官司忽起波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 08:49 新京报

  新加坡鳄鱼称已获准在华注册商标,法国鳄鱼斥其混淆视听

  本报讯(记者赵谨)法国鳄鱼和新加坡鳄鱼的商标官司似乎终于有了眉目。上周,新加坡鳄鱼在京宣布,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新加坡鳄鱼的商标不存在侵权,可以在中国注册。但本周二,法国鳄鱼方面却驳斥说,商标权官司还未结束,新加坡鳄鱼发表申明的目的是混淆视听。

  在中国服饰领域一度出现过多条“鳄鱼”相互“厮咬”的混乱局面。在这些“鳄鱼”中,尤以法国鳄鱼最为凶猛,先后搞定了香港鳄鱼、浙江鳄鱼与之握手言和,但其与新加坡鳄鱼之间的互攻却持续了12年之久。1月5日,专程从新加坡赶到北京的新加坡鳄鱼国际机构有限公司掌门人洪文展宣布,国家商评委已做出裁定:新加坡鳄鱼与法国鳄鱼的商标存在明显区别,予以核准注册。洪文展说,此前12年,法国鳄鱼都以商标近似为由,不允许新加坡鳄鱼在国内注册,坚持认为新加坡鳄鱼在侵权。

  在得知新加坡鳄鱼的声明后,法国鳄鱼也于1月10日做出正式表态,认为新加坡鳄鱼方面在案件还未结束前,就到处宣扬阶段性成果,为的是混淆视听。

  “案件还没有最后结束,很难说新加坡鳄鱼最后可以被批准注册。”法国鳄鱼的委托律师方面表示。

  法国鳄鱼的委托律师表示,法国鳄鱼对于商评委的裁定有异议,并已于去年11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对中国国家

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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