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网友认为工行信用卡全额罚息属霸王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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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 14:28 新浪财经 | ||
张先生从网上查到账单后,立即致电工商银行95588,得到的答复是最新的国际信用卡章程已将原来只对欠款部分收取利息改为对消费款全部从消费发生日起收取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也就是说虽然用户并未看到银行在<金融时报>等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他也必须得接受这一新的条款。并且依据这个他并不知情也未接受的新条款向银行无条件地支付高额罚息。阅读全文,请点击>> 对银行的上述做法,当事人张先生感到非常气愤,认为事先未经自己同意就“偷改”条款并强迫自己接受是典型的霸王条款。但是同为该行用户的周凯明先生主动向媒体表达了工行做法“合法合理”的观点。 对于这些相左的观点,新浪理财频道和北京现代商报联合推出了网友调查(见本页下部)。截止到3月10日17时28分,在所有参加调查的网友中,90.03%的网友认为银行单方面修改协议并强迫消费者接受的行为是霸王条款。新浪理财频道将继续关注这一事件的进展,也欢迎银行、用户等相关各方发表自己的观点。查看或发表评论请点击>> 新浪理财频道邮箱:sinamoney@vip.sina.com 北京现代商报电话:84285566-3111。邮箱:news0518@163.com 部分网友观点: IP:69.227.42.*的网友评论说:这种事还要吵半天,足见中国的制度不健全,效率低下,这些什么都不懂得专家,不是一直都说要向国际看齐吗?他们懂得国际信用卡的标准吗?专们瞎说 IP:61.185.224.*的网友评论说:你也说了“如果当事人找不到”,为什么就不能逐个通知呢?事实上,每个信用卡持有人都有地址留下,当出现欠费时,为什么不通知? 我在**银行借款,快到还款期时,我的手机可以收到还款提醒。这是一个小事情,但从此,我选择了**银行。工行这件事到现在还如此大牌,他考虑到客户的利益了吗?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你身上,你会怎么样?工行就算打赢了官司,也必然输掉了信誉! IP:61.177.154.*的网友评论说:任何人都有出现疏忽大意的时候,作为一个"上帝"也不能老把损失推给银行,有的时候只能当作是一次教训,教会自已以后怎样更好地理财,更好地生活.我是一位服务行业的员工,同时又是一个经常被其他行业服务的"上帝",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都在提高自身素质,我想我们也该反省一下自已了! IP:218.94.127.*的网友评论说:工行请回答:1、申请卡是不是每个客户都必须填表而且还要本人签字?2、那么为什么修改章程(相当于修改合同)就不需要与每个持卡人逐个重签呢?或者至少要有每个持卡人的书面同意呢? 相关事态进展: 3月9日:10元内未还也算还清 建行不再和卡户斤斤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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