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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方法不同影响纳税结果(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3日 14:21  《私人理财》杂志

  方法三、假如恬意公司存货计价采用加权平均法,按年计算加权平均成本(一般是按月,这里是为了简化起见)。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则:

  销货收入为:8×(30+50)+10×(40+30)=1340(万元)

  存货平均单位成本为:

  (150+540+280+160)/(30+90+40+20)=6.28(万元)

  销货成本为:

  6.28×(30+50+40+30)=942(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为:

  1340-942=398(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为:

  398×33%=131.34(万元)

  方法四、假如恬意公司存货计价采用移动平均法,企业所得税税率也为33%。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该年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变为以下情况:

  销货收入为:

  8×(30+50)+10×(40+30)=1340(万元)

  第一次购货的平均单位成本为:

  (150+540)/(30+90)=5.75(万元)

  第一、二次发货的存货成本为:

  5.75×(30+50)=460万元

  结存存货成本为:

  5.75×40=230(万元)

  第二次购货的平均单位成本为:

  (230+280)/(40+40)=6.3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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