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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不到12万是否要自行申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8日 07:46 《钱经》杂志

  收入不到12万也要自行申报?

  根据税法规定,下列的几种情况,与“年收入12万”一样,也需要自主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时限也较为紧张,有的需要在取得收入之后的第二个月即行申报职责。不比“12万”,可以等到一个完整的纳税年度过去。

  1、从境内二处地方取得工资

  纳税申报期限

  在取得所得的次月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填写纳税申报表

  填写方法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申报表大体相同,但应当注意,纳税人在同一个月内获得的所有工资薪金所得应当合并在一起,统一扣除1600元以后(也就是说,每月最多扣1600元),计算缴纳

个人所得税

  在这样的情况下,通常需要补缴税款。税收专家的建议是:由于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纳税方法不同,因此,如果纳税人在两个单位领取工资,可以考虑在一定情况下通过将一个单位的工资变成劳务报酬的方式来进行税收筹划(一般工资比较高的情况下采取这种方式),反之,也可以将劳务报酬变成工资来节税(一般工资比较低的情况下采取这种方式)。

  薪金与劳务的区别在于,薪金承认雇佣关系,劳务则没有。

  例:MR. Wang 2006年3月份从单位获得工资1200元,同时,他又到另外一家外资公司做兼职工作,合同约定兼职工作期限为1年,每月收入为2400元。

  合同没有约定他和外资公司的关系,外资公司以劳务报酬的形式为他代扣个人所得税。每月应纳税额为:(2400-800)×20%=320元。同时,MR. Wang所在单位以工薪所得的形式为MR. Wang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由于MR. Wang工资收入低于1600元,因此,每月应纳税额为0。这样,MR. Wang每月总共纳税320元。

  MR.zhao 2006年4月从单位获得工资50800元,同时,他在另外一家公司做兼职法律顾问,每月获得收入25000元。该公司以劳务报酬的形式为MR.zhao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每月应纳税额为:25000×(1-20%)×20%=4000元。他所在单位应当为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为:(50800-1600)×30%-3375=11385元。MR.zhao每月总共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为:4000+11385=15385元。

  如果MR. Wang修改其与外资公司的合同,使二者为雇佣关系,每月应纳税额为:(2400+1200-1600)×10%-25=175元。每月少缴:320-175=145元。

  MR.zhao如果也这么做,应纳税额为:(75800-1600)×35%-6375=19595元。显然高于以劳务报酬的形式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应该维持现在的情况。

  专家点评:

  判断一个纳税人是否“从中国境内二处或者二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关键是看其所得的性质。如果一个纳税人从两个企业获得了收入,则有可能构成“从中国境内二处或者二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但是,如果该纳税人从某个企业获得的所得不属于工资、薪金,而属于劳务报酬或者其他所得,则不构成“从中国境内二处或者二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之所以规定“从中国境内二处或者二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要进行纳税申报是因为每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最多只能扣除1600元,超过的部分要纳税。如果纳税人在两个单位获得了工资、薪金所得,而且两个单位都分别扣除了1600元,然后再计算应纳税额,此时,纳税人就需要补交税款。规定“从中国境内二处或者二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要进行纳税申报是为了正确计算这类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在同一个月份从所有单位获得的工资、薪金所得要合并在一起,扣除1600元以后计算应纳税额。

  2、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确定纳税申报期限

  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确定纳税申报地点

  向中国境内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填写纳税申报表

  填写方法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申报表大体相同,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例:Tommy在中国有住所,2006年4月份在国内取得工资所得2800元,劳务报酬所得1000元,从美国取得劳务报酬所得5400元,利息所得1000元,在美国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800元和200元,从日本取得劳务报酬所得6400元,利息所得800元,在日本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元和200元。(税务专家分析:首先由于Tommy在中国有住所,可以判定其为中国税法居民,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

  ① 国内所得应纳税额。

  工资所得应纳税额:(2800-1600)×10%-25=95(元)。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1000-800)×20%=40(元)。

  ② 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

  来自美国的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5400-5400×20%)×20%=864(元)。来自美国的利息所得应纳税额:1000×20%=200(元)。美国所得扣除限额:864+200=1064(元)。

  来自日本所得的扣除限额:(6400-6400×20%)×20%+800×20%=1184(元)。

  ③ 比较纳税人境外所得实际缴纳的税款与扣除限额的大小。

  Tommy在美国一共缴纳税款1000元,低于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因此,其在美国缴纳的1000元税款可以全部抵扣,同时应当补缴税款1064-1000=64(元)。Tommy在日本一共缴纳个人所得税1200元。超过了按照我国税法应当缴纳的数额,因此,只能抵扣1184元税款。来自日本的所得不用补缴税款。同时,来自日本的所得没有抵扣完的16元税款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的日本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

  因此,Tommy今年应当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95+40+64=199(元)。

  3、没有扣缴义务人

  是这有收入,但没有单位代扣代缴所得税的情况,需要在取得所得的次月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税率按照11个分类的不同情况计算。其他规定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大致相同。(作者为北大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讲师)

  提示:

  已缴(扣)税额:填写当期取得该项目所得在中国境内已经缴纳或者扣缴义务人已经扣缴的税款。

  抵扣税额:填写个人所得税法允许抵扣的在中国境外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注意,这里填写的数额必须是在抵扣限额以内的数额。

  应补(退)税额:填写应纳税额与已缴(扣)税额以及抵扣税额之间的差额,即应纳税额 - 已缴(扣)税额 + 抵扣税额。如果是正值,就是需要补交的税款数额,如果是负值,就是需要退还的税款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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