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地下避税术风险大 不要与政策玩猫和老鼠的游戏(3)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 17:06 《理财周刊》

  招术三:通过“假赠与”来逃税

  新政中“两税”增加了转让成本,对许多卖房人来说还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一些人想出了假赠与的办法来逃税,粗粗算下来确实也能省下不少钱。

  比如蒋先生在内环线以内100平方米的住宅,居住不满5年,以单价2万元/平方米的价格卖给张先生。根据上海有关规定,属于非普通住宅,缴纳这套房子需要缴纳的营业税和个税合计200万×(5.5%+2%)=15万元。但现在,蒋先生想到了用“假赠与”的办法,他和张先生签订了一份赠与协议,并且到公证处去办理赠与公证,然后进行产权证过户,只需支付房屋评估价值(假设也以200万元计)2%即4万元,不仅省下了营业税和个税,连抵押登记费、交易登记费及合同印花税等费用也省去了。一下子少付11万元,蒋先生觉得爽极了。

  风险提示:

  与签订“阴阳合同”类似,这样的做法可能为以后的纠纷埋下伏笔。

  对于卖方来说,由于是赠与协议,不构成实际的买卖关系,如果今后买方不按事先的约定付款,卖方将申告无门。而对买方来说,房屋作为赠与物,如果在入住后发现有质量等瑕疵,赠与方都可以不负责任,有问题也只好自己吃进了。

  此外,由于蒋先生和张先生的交易实际上是二手房买卖,因此这种方式属于非法逃税行为,如果被税务机关查实,将面临处罚的危险。同时,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这种行为是以合法方式掩盖非法目的,最终将认定赠与协议无效,买卖双方不仅无法逃税,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招术四:延期交易拖过交税期

  最近的“两税”都将5年作为一道界限,5年以上转让可以免征营业税,如果是唯一一套家庭自住用房,还可以免征个税,所以很多人就将脑筋动在了“5年”上。

  5年以内的房产如果要进行转让,不少人想到用延期交易的方式。所谓延期交易,就是买卖双方先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在买家支付了定金或30%以上的房款后,买家可以先搬进去入住,实现房屋的交接。等到5年期满后,双方再进行过户,更改房产证上的权属关系。

  风险提示:

  据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许海波律师介绍,由于延期交易过程中存在诸多变数,如今后房价涨了,卖方可能不愿意以原来商议的价格卖;房价跌了,买房也可能不愿意原价买,这都会影响到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同时还有一些政策方面的风险,如一些不可预知的费用的产生,以及房屋毁灭导致的纠纷等,使得这种方式显得极不安全。

  招术五:“假离婚”制造唯一生活用房

  二手房转让个税政策为两类住房开启免税“绿灯”,其中之一是“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针对这一规定,也有人想到了假离婚的对策。离婚后,夫妻俩房产按照一定方式分割,分得一套住房的一方将房子出售,作为单身后唯一一套生活用房。因为符合“唯一一套生活用房”的规定,从而免征个人所得税。

  风险提示:

  为了省点钱,采用如此“大动干戈”的做法,似乎有些得不偿失。万一离婚后双方因为各种原因而变成了真离婚,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再说,如此视婚姻为儿戏的态度,也实在太不严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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