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创投预计:私募投资基金暂行条例很快颁布

2014年03月27日 06:56  证券时报网  收藏本文     

  深创投董事长靳海涛表示,私募投资基金暂行条例目前已经进入国务院法制办送审稿征求意见阶段,预计很快将颁布实施。

  靳海涛是在昨天举行的第八届中国(深圳)私募基金高峰论坛上作出上述表示的。他预测,新基金法的修改,使得首获法律地位的私募基金开始与公募基金、券商、保险、期货等机构同台竞技,预计未来由私募发起设立的公募基金公司将越来越多。

  靳海涛表示,去年的市场给了投资机构很多思索,以深创投为例,去年A股的10大牛股中有三只是深创投过去投资的。“这些股票中,用创投的眼光去看待它们的强劲上涨是有道理的。结果显示,我们用创投的眼光做二级市场年化收益率超过百分之百,可见二级市场的机会。”

  对于注册制对于二级市场的影响,靳海涛认为,IPO实行注册制后由于股票供给的增加,证券二级市场的整体估值会有所下移,逐步靠近全球股市的估值基准,但是中国是一个高成长的、新兴的市场,依然会有一定程度的溢价,不过,中国中小板、创业板市场市盈率名列全球前茅的历史将会改变,两极分化是一个长久的趋势,齐涨齐落将成为历史。

  虽说眼下相关条例解释称,基金业协会对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备案信息不进行实质性事前审查,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管理基金的备案在工商登记环节就已经存在。但不少创投机构对此次登记备案的行政色彩依旧有所顾虑。

  “既然有了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备案的变化从发改委到证监会[微博],再到行业协会,变化的意义就不大了。”天图资本投资总监冯卫东在论坛期间表示,对未来的监管方式有所顾虑,担心如果不入会就会被定为非法。

  曾从事律师工作多年的东方福海合伙人宋萍萍也表示,对私募基金的监管应该重在自律,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而不是对股权投资机构具体经营行为进行行政干预。

  据悉,现场包括达晨创投、深创投在内的机构都表示正在紧张保送材料过程中。按照监管层规定,已设立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4月30日以前履行申请登记手续,否则不能开展私募股权投资业务。(胡学文 叶梦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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