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现货交易:黑假平台泛滥 投资者维权难

2014年04月08日 08:42  中国消费者报  收藏本文     

  央视今年3 15晚会曝光的现货白银投资黑幕让众多投资人意识到自己遭遇到一场骗局。4月1日,本报记者独家获悉,谌女士诉北京某投资公司现货白银买卖合同案已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这是海淀法院收到的首例涉及贵金属“现货”交易纠纷的案件,也拉开了白银炒家利用法律武器维权的序幕。

  亏损14万余元

  谌女士是个“北漂”。2013年9月,她接到了北京某投资公司业务员的电话。在业务员“现货白银投资收益高”的推销下,谌女士通过网络方式提交身份证等开户信息,在该公司开设了交易账号。

  当年9月6日,谌女士向被告指定的银行账号先后汇入3万元、2万元,并通过在被告官网下载的软件进行交易。虽然投资产品的每手价格为4600元,但由于双方交易采取的是放大50倍的杠杆交易方式,只交易了几次,谌女士的交易账号就亏损严重,并因保证金不足而被强行平仓。截至当年10月21日,谌女士净亏损金额高达144118元。

  “央视曝光现货白银的黑平台黑幕后,我才想起自己在投资过程中也碰到过交易软件赚钱时难以交易等情形。”谌女士说,在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询问后,得知被告超越经营范围所开展的电子盘交易业务不具备合法性,故请求法院判令双方合同无效,被告返还自己的本金及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谌女士的遭遇正如央视所曝光的对赌过程:贵金属投资公司通过电话营销,专家指导,层层诱导,吸引投资者投入大量金钱进行现货白银投资理财;但投资者万万没有想到,在所谓的投资平台下完指令就亏钱,而公司提供的交易软件却很可能被后台操纵。

  谌女士只是众多现货白银投资受害者中的一个代表。3月20日,来自全国各地的维权者聚集在天津某贵金属公司上海分公司大楼,拉起横幅维权:“骗子平台 ”、“还我血汗钱”。维权牵头人钱先生告诉记者,他联络到的80多名该公司受害者中,亏损金额从5万到近60万不等,总计亏损超过200万元。而在另一个“现货白银维权群”中,记者看到加入者有800多人,亏损额最多达上百万元。

  “类似的白银平台太害人了,其他平台还有亏损500万元的,我一个礼拜,30万亏掉了15万。”钱先生对记者说。

  央视晚会曝光的天津利安达、广东中梵、黄金之星、新天地、青岛银嵘等贵金属投资平台并非个例。金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分析师刘俊贤说,目前白银市场确实是乱象丛生,大大小小的交易所、交易中心、交易市场、贵金属经营公司和代理商多达上万家,其中以交易所为核心的行业链导致无数不明真相的投资者血本无归。

  在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微博]看来,目前市场上火爆的白银交易,采用的是以小博大的做法,实际上是类期货交易。而这些平台很多都没有得到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是非法的黑平台。

  白银类期货近两年堪称异军突起。

  2004年4月,杭州第一家以黄金保证金交易模式挂出“现货黄金定金交易”名号的公司成立。2006年下半年地下黄金公司开始热起来,到2008年3月达到疯狂阶段。有机构保守估算,当年炒金投资者总资金达250亿元,相当于全国期货行业总保证金的一半。随后,中国禁止外汇保证金交易(产品涵盖外汇、原油、黄金、白银等等)。

  2008年,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经天津市有关部门批准成立。贵金属的市场争夺战吹响了号角,无锡君泰、云南泛亚、湖南维财等等贵金属交易所纷纷成立。2011年11月,湖南维财金被长沙警方立案侦查,成为中国贵金属行业第一案。

  2011年9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 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简称38号文),要求切实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各项工作。当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微博]等五部门出台《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要求取缔清理若干贵金属交易所,明确除了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外,任何地方、机构或个人均不得设立黄金交易所和黄金交易平台。

  由此,2012年后成立的交易所均以白银交易为主。白银压倒了黄金,成了贵金属市场的新宠。

  不过,上述平台无论是黄金品种,还是白银品种,均有下列共性:一、以少量资金撬动数十倍的交易量。以2%的保证金为例,即1万元可以买卖50万元的黄金白银;如果价格波动超过2%,客户的1万元就会因爆仓而被没收,风险非常高。二、实施做市商制度。其中有的即是交易平台,又是做市玩家,它们跟客户一起进行“对赌”游戏;在对赌过程中,做市商往往在交易和出金时做手脚。

  长期从事期货领域法律业务的王德怡律师向记者表示,白银现货平台交易的标的物不是现货,而是以白银为基础设计的合约。这种合约可以脱离“现货”而独立存在,其风险率控制方式、平仓方式与期货大同小异,属于类期货交易模式。

  “从事期货交易必须获得中国证监会[微博]下发的经营许可证,地方政府或者其下设的金融工作办公室没有批准期货交易的职权。所以,这类平台无论有无金融办的所谓批文,本质上都是非法经营期货。这种交易形式不具备正规期货所具备的价格发现和避险功能,是不可能合法化的。”王德怡说。

  据了解,38号文提出,除依法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设立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同时,建立由证监会牵头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协调清理整顿违法证券期货交易工作。

  然而,联席会议制度不仅没有能清理类期货交易平台的遗患,还给投资者维权带来难题。

  一位投资人告诉记者,他先是就现货白银骗局向批准其设立的金融办投诉,相关人员表示此类事件不归其监管。而后,他又向警方报案,警方表示此类案件无法立案。此后,又找了证监局,相关投诉部门人员告诉说,证券、期货类事件可以投诉,现货交易不归其监管,建议找人民银行[微博]。而人民银行给的答复是,这个需要调查认定。

  王德怡说,目前黄金白银是归人民银行监管;但当收到投诉时,人民银行会认为,现货白银涉及非法期货,应当找证监部门管。而后者往往会以“这个现货”或者“是黄金白银交易”为由,认定不归自己管;而一些省市批准设立的平台更是处于没有部门监管的状态。

  “这也就导致投资者无法通过行政投诉维权;而通过刑事途径维权,存在立案难、时间长、发还希望渺茫等诸多不确定因素,挽回损失的可能性极低。”王德怡说,目前北京和上海已有少数法院通过认真调研,在相关民事案件中认定此类交易属于非法期货交易,以此为由判令合同无效,返还投资本金。不过,目前国内只有极少数法院受理过此类案件;而且民事诉讼要事先垫付诉讼成本,胜诉后亦可能存在执行难。

  王德怡提醒说,投资者如果启动民事诉讼程序,需要提供三大基本证据:一是证明其与交易平台存在合同关系的证据,二是证明亏损事实的证据,三是交易记录。相关证据表现为数据电文的,最好委托律师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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