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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投资境内期货开闸:黄金期货助力混业经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5日 10:18 东方早报

  目前具备进入黄金期货条件的银行有近20家。

  早报记者  孙晓旭 黄武锋 张彩平

  对商业银行一直关闭的期货市场首先在黄金期货上开了个小门。银监会昨日发布《关于商业银行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资本充足率达到8%、具有衍生产品交易资格、具有黄金现货交易资格、具有完善的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等的商业银行,可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业务。

  据透露,目前具备上述准入条件的银行有近20家。

  部分银行早就递交申请

  “部分银行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推出黄金期货的当天就递交了申请,所以只要银监会点头,商业银行应该很快就能够推出来。”某银行相关人士透露。其中,工商银行(601398)、建设银行(601939)、交通银行(601328)早在1月9日已与上期所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递交了自营申请。

  可资佐证上述观点的是,银监会昨日在《通知》中明确表示,银监会不再增加新的准入审批,商业银行董事会可自行决定是否开展黄金期货业务。商业银行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应首先开展风险控制能力和内部控制能力进行自我评估,并就评估情况与银监会进行沟通交流,取得《无异议函》后,可自行直接向期货交易所申请会员资格。

  这一切看起来都很顺利,但事实上这是商业银行多年来首次获准进入期货市场。

  早在1992年我国期货市场建立之初,金融机构就被挡在了期货市场门外。直到2007年4月15日新《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正式施行,金融机构参与期货交易的法律障碍才得以扫除。考虑到金融期货推出后,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成为重要的市场参与者,新《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删除了原条例中金融机构不得从事期货交易、不得为期货交易融资和提供担保的禁止性规定。

  解禁之后,仍有限制。银监会《通知》并未明确商业银行是否可以从事黄金期货经纪业务,仅要求银行不得利用自有的黄金期货交易资格代理客户从事经纪业务,并应建立必要的业务隔离制度,禁止银行利用黄金期货指定结算银行等信息优势,为其黄金期货交易谋取不当利益。

  做市商隐现

  “这对国内黄金期货市场的发展无疑是一个利好。”上海某期货公司董事长昨天表示,商业银行以前最多是以结算银行的身份参与期货交易,现在它们进入黄金期货市场,将有助于改变黄金期货交易清淡的现状。

  “要银行和金融机构进去,主要是想提高市场流动性以及让价格更为合理。”这一观点得到了中国银行高级交易员蔡振伟的赞同。

  实际上,黄金期货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以来,推出首日就价格严重偏离,期货比现货高了100美元,而至今也仍保持横盘大幅震荡的走势,涨跌均明显滞后于国际金价。

  “由于单位价格变动幅度过小,投机资金难以获利,国内黄金期货交易规模一直不大。”一位期货交易员告诉记者,这种状况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国内黄金期货的定价权。不过,“商业银行的进入有望为市场提供充足的流动性”。

  据推测,对于商业银行这类大型机构,参与期货市场一般是经证监会批准之后成为自营会员。

  “而从海外经验看,以自营会员资格进入黄金市场的商业银行实际上就是做市商。”上述人士表示,除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外,商业银行通过提供即时双向报价,以及为投资和承担合约买卖赚取差价的行为,不仅能活跃市场,而且有助于提高交易效率。

  此外,进入黄金期货,也被看作是商业银行获得了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的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对此,银监会昨日发布的措辞是,只要风险控制措施到位,商业银行从比较熟悉的黄金品种开始,通过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逐步熟悉期货业务,可以为我国商业银行日后更广范围地参与期货市场奠定基础,有利于增强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能力与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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