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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优势风险并存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8日 03:20 第一财经日报
近年来非常火爆的固定收益信托类人民币理财产品,在2008年货币政策“从紧”的年度中又备受关注。由于收益率比照同期储蓄存款高,本息安全有保证,这类产品颇受中老年投资者喜爱,对定期储蓄也形成一定“竞争”。理财专家提醒,“固定收益”之中也应注意风险防范。 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的原理,就是客户委托中介公司把客户的钱借给资金使用方,收取借款利息,并承担借款方信用风险的一种理财方式。这类产品最早是由信托公司推出的。现在,商业银行逐渐成了这个市场的主流,这类产品的关系也成了客户通过银行和信托公司,把款借给用款人。 上海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高级理财经理、国际金融理财师李智海分析认为,2008年,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处于高位,银行将有更多的信贷业务转化成信托类项目。他预计市场上也会有更多、更好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陆续推出。 但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也有一定风险。信托类产品绝大多数不可提前支取,购买后只有持有到期,如投资者遇急事需要用钱,就会遇到麻烦。即使能提前支取也要付出一定代价,如手续费等。因此,这对于习惯于定期储蓄和国债的投资者是很不适应的。 理财专家提醒,投资者应当注意,信托类产品大多数没有利息浮动条款,购买后即按签约利率执行,利率上升或下降一般都不会改变。 此外,信托类产品存在信用风险。信托合同上一般都会有委托人(投资者)承担项目风险的条款,如果用款方经营出现问题,到期不能按时还款付息,就会给投资人带来损失。 专家提示,投资者购买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的风险是相当低的,但购买这类产品也有技巧,要多看产品合同,选择那些“借款人”有实力、有银行担保的信托理财产品。 (新华社) 欢迎订阅《第一财经日报》! 订阅电话: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广州) 各地邮局订阅电话:11185 邮发代号:3-21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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