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到底是买房还是租房 买房族与租房族年末大PK (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 13:54 信息时报

  ◎ 租房时:

  买房前,小庄和另外一个女同事合租了一套1500元/月的三房单位,加上水电费用,每人每月不过支出600元左右。而且离单位又近,车费省下了不少,除了吃饭、买衣服的费用外,小庄每月至少还剩下800元。

  租房理由一:省钱

  高房价够我10年租金

  在IT公司工作的罗先生认为,房价高涨,干嘛要给自己下个套呢?“我朋友前年买的房子,现在卖掉,一套房子至少能赚20万。要是我现在买,根本不划算。如果拿20万元去租房,即便一年的房租2万元,都够我住上10年的。”因此,他认为,租房还可以减轻生活压力,有钱不如做别的,绝对不做“房奴”。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哈继铭曾发表专文指出,2005年春节期间调查过的12个城市167个楼盘显示,购房资金成本与租金比率均有所上升,

房价涨幅依然大于租金增幅。因此,“2006年买房不如租房”,成为了租房族的宣言。

  业内人士分析,现在房价的确过高,比如广州市区近月的房价平均在7000元/平方米,一套90平方米的两居室就要60万元,如果首付12万,贷款20年的话,月供是2300元,而在市区两居室的租金最多只要1500元/月,若与人合租则更划算,因此,比较之下月供比月租高出太多。

  租房理由二:生活

  不想成为“房奴”

  买房是好事,但不顾自己经济实力盲目买房,使得买房的人在享受有房的心理安慰之时,生活质量却大为下降:不敢轻易换工作、不敢娱乐、害怕银行涨息、担心生病、失业,更没时间好好享受生活。“房奴”,就是房子的奴隶,工作赚的钱不是为养老婆、孩子,而是为了养房子。为了房子,他们背负上十几甚至二十几年的债务,不低的月供不仅让他们失去了该有的娱乐,更让他们成了工作机器……

  而租房永远不会成为“房奴”,租房一族可以自豪地说:“房子是为我服务的,而不是我为房子服务。”租房理由三:心态租房的日子也很幸福许多人认为,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才会真正有家的感觉。小庄就对自己买房的行为后悔不已,不仅让她背负了承重的经济负担,而且还失去了一切娱乐生活,想想之前和同事一起租房的日子其实也很幸福。但一种必须澄清的理念是,买房是改善居住条件的途径,租房也是一条途径。当租赁成为一种常态,生活就不会因为租房而变得不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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