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第二套住房要被征重税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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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 10:50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news.dayoo.com 2006年01月17日 09:33 来源: 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李妍) 昨天,有媒体报道称: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长束克欣日前透露“购买第二套住房将可能被征高额不动产税”。“这样会不会加大老百姓二次置业的负担?和国家扩大内需鼓励百姓住房消费的政策思路吻合吗?”针对这些市民疑问,昨天有广州地区的税务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我国还没有不动产税这个税种,究竟何时能出台,目前
“对购买第二套住房征收高额重税,会不会影响大家买房改善居住条件的积极性?我们要不要趁现在还没开征这个税,赶紧再买第二套住房?已经购买了两套住房、三套住房的,以后要不要交不动产税呢?如果不用,对将来买第二套房的人来说,是不是不公平呢?”市民陈小姐昨天上网看到该消息后,第一反应就是一连串的疑问。 据省城调队调查,2004年,广东省城镇88%的居民家庭已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更有18%的家庭拥有两套以上住房。而广州每百户居民家庭平均拥有住房数量也已超过117套。而如果真的对市民购买第二套房征收高额不动产税,涉及面是相当广的。 在去年12月28日召开的中国房地产CEO高峰论坛上,束克欣曾披露,目前不动产税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将会保障个人居住的基本需求”。但他并没有对“个人居住基本需求”这一概念进行详细解释,也没有进一步描述保障这一需求的具体方式。 同样在这个高峰论坛上,束克欣表示,2005年不动产税改革进展并不理想,2006年,有关部门将会加快这一进程。 有财税专家指出,不动产税的征收需要一定的基础条件,一是翔实的不动产登记资料,二是用科学的方法对房地产进行低成本的估价,三是政府的税收征管能力。不动产税开征是一个关系到千家万户的重大工程,不能草率开征,否则将会“伤筋动骨”,特别是容易造成中低收入家庭负担过重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