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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限炒大棒再挥舞 卖房赚的钱将缴20%个税(2)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 10:31 法制晚报

  优惠政策解读

  对于卖房人豁免征收个税的条款,美丽家园房地产经纪公司总经理助理宫萍解读为:

  一种是自己居住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如果出售,能免缴个人所得税; 另一种是一年内卖了便宜房买了更贵的房子,也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市场上购买商品房,出售时的应纳税额为商品房销售款,减去购买价款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的20%。

  豁免

  以下两种情况免征个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的;对一年内卖了便宜房买了更贵的房子的。

  举例

  某人买房花了40万元,现在卖房售价45万元,而卖房花掉的各种合理费用为2万元,那么应纳税额是45-40-2=3万元,售房者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3万元×20%=6000元。

  个人售卖普通住宅此外还要缴四种税

  营业税

  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的5%缴纳营业税

  房龄<两年房龄≥两年

  全额征收营业税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

  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契税

  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征收销售额1.5%的契税

  印花税

  商品房销售按销售额的万分之五对买卖双方征收

  印花税

  北京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3.实际成交价在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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