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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季节如何爱车买保险(3)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 12:28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案例二:下班途中中暑晕倒,不属意外事故,不能获得意外险赔付。

  近日,黄女士在前去商场的公交车上突然晕倒在地,当时正值下班高峰期,车厢里人多拥挤,又闷又热。黄女士随即被救护车送到医院,进行诊断。黄女士被送到医院时,心电图正常,血压较低,小便失禁,初步诊断为中暑。通过抢救,黄女士的神志逐步清醒,血压恢复了正常。

  太平人寿的理财师分析道,不同于案例一的情况,这位不慎中暑的黄女士,并不能算是遭到意外伤害。因此,即使她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也不能得到赔付。但是,如果她中暑症状严重,需要住院接受治疗,那么她若是购买了住院医疗保险,就能够得到相应的保险理赔金。

  黄女士是在下班途中中暑的,是否可以算工伤,而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理赔?对此,上海劳动保障局相关人士表示,去年7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增加了如下一条: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可以算工伤。而黄女士并非遭遇机动车事故,因此不属于工伤保险的理赔范围。

  案例三:因工中暑死亡,经有关机构认定为职业病,属工伤,能获得工伤保险赔付。

  随着气温的节节攀升,中暑是否算工伤也成为不少职工关心的话题。汤先生是一家钢铁厂的工人,负责流水线上的工作。一次在高温环境中工作时,由于加班时间过长,突然感到不适,站立不稳昏厥在地,神志不清。医生诊断为,因中暑导致肾衰竭和肺部感染,抢救无效后去世。

  记者注意到,2002年4月卫生部和劳动保障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目录》中,就已将中暑收录为因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目录内。而一旦被职业病防治部门认定为中暑,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职业病患者即被视同为工伤。

  不过,上海市劳动保障局相关人士提醒,工人发生中暑事件后,在送诊的同时必须经由省、市、区级的职业病防治诊断机构确认为中暑后才能算为职业病。

  并且,该人士告诉记者,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算工伤。如果超过48小时,将不属于工伤保险索赔范围,不予受理保险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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