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杨敏提交《关于降低企业所得税率、制订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的议案》
尽管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并不会提交本次大会审议,而是要留待今年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以后才会提交全国人大,但是内外资企业税负不公平的问题依然是很多代表关注的热点。据记者了解,全国人大已经将制订企业所得税法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并将对两税合并做出规定。
昨日记者获悉,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资阳市政协副主席杨敏已经准备好一份名为《关于降低企业所得税率、制订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的议案》,准备提交到即将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该议案建议,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将税率定为24%.
“统一税负保证公平”
负责为这项议案提供法律支持的北京市泰福律师事务所肖太福律师向记者表示,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名义上都是33%,但实际上的税负相差很大。外资企业有“二年免税三年减半”、再投资退税、地域差别、行业差别、产业差别等优惠措施。据国家税务部门的测算,外资企业目前的实际税率仅为11%,内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差别过大,导致了严重的税负不公,不利于公平竞争。另外,由于大多数西方国家只实行税收抵免而非税收饶让,我国给予外商的直接减免税已转移到外资公司的母国,实际上损害的是我国的经济利益。
肖太福表示,现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不公平不仅体现在税率的不一致上,也体现在不同的折旧方法上、不同的扣除范围和标准、不同的税收优惠措施等方面。
“税率应统一为24%”
《议案》建议,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为24%.肖太福向记者表示,设计这一税率,符合税收的中性原则。24%的税率,不足税后利润的四分之一,很容易为纳税人接受,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法律意识,促进自觉纳税和自动纳税,大幅度降低征税成本。同时,24%这个税率与外商投资企业在沿海开放城市的现行税率一致,对现有外商投资企业不会有太多的冲击,这个税率与国际和周边国家的企业所得税率相当,不会为外商投资的增长设置阻力。
全国政协委员、首经贸大学副校长郝如玉向记者表示,尽管从理论上,两税走向统一已经是必然的趋势,但是,由于该法案涉及为内资企业减税,对外资企业增税,可能会引起财政收入的波动,和外商投资的变化,因此政府保持了相当慎重的态度。各部门之间意见是否统一,对于两税合并起着关键的作用。
本报记者 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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