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即将来临的物业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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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 08:06 第一财经日报 | |||||||||
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日前透露,物业税正在做模拟测算,不久将在深圳、北京、重庆试点。物业税开征从学界建言到政府的内部设计,并付诸实施,看来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可是民间依然存在诸多担忧,这种新税收的设置,对宏观经济以至民众生活将产生深远影响。 物业税一方面是将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收费
当国家对房地产的一次性“批租”变成按年征收的时候,如果不考虑其他影响,很显然是减少了购房者的负担。当然,是否真的减负,取决于政府新的税收方案的设计里面,是否能够规避某种明降暗升的陷阱,比如,如果政府逐年提高物业税,完全可以把前期损失找回来。这关键是取决于有关部门将把税收定在什么样的价位上。 据建设部学者赵燕菁估算,改用财产税的形式分期支付地租和规费,以现在的建设成本为100元,把地价和其他费用所占建设成本的比例降到国外的一般水平,将使房屋建设成本立刻降到58元。这当然是理论上的数据。按照笔者的预计,实施物业税后,房价不可能就能下降58%。这里可以应用到股市上的填权效应,一只股票进行配送或者配售之后,因为股票总量增加,股票价格相应下跌,可是股民依然看好该股票,于是股票价格就会很快回到原来的价位。在房地产方面,由于房价下跌,人们的先期购买力大大增加了,人们的购买欲望也更强烈,市场需求更旺盛,那么,降下来的价格将很快涨上去。 考虑到我国目前正处在城市化的一个快速推进时期,出于新增加城市人口安家立业的常规需求,住宅性的房地产将继续保持旺盛的发展。日益增长的城市化住宅需求同日益减少的土地资源之间形成的冲突,将只能通过价格杠杆来平衡。这就会在客观上进一步刺激房地产的活跃,以及价格的持续上涨。 越到后来,那些需要购买自己的住房的人们将承受越来越高昂的价格,直到购买者的经济承受边界。由于市场社会必然会形成收入差距,即使房屋价格越来越高,社会总是能够涌现出有购买力的群体,那些高收入群体将有望成为房东群体——他们购买的多余的住房自然要用于出租;与此同时,那些低收入的群体在最后将没有机会拥有自己的房子,只能成为长期的租房一族。 当然,征收物业税是国际惯例,也更体现消费者的权益,不过,有关部门应当考虑到这一新的税制改革将产生的上述影响。如果想要避免城市住房越来越多地落在那些购买力强的少数人手上,那么,对用于自己居住和用于投资的住宅购买实施不同政策,将是不得不考虑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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