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理财 > 理财亲历 > 正文
 

网络新媒体维权显威力(2)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 07:32 新浪财经

  “笔者以为,我国有必要建立公益诉讼制度,赋予消费者协会代表广大消费者提起涉及特定消费群体诉讼的权利。据笔者所知,西方一些法制发达国家已建立了颇有成效的公益诉讼制度。在德国,消费者协会可以以特定消费群体的名义提起诉讼,而一旦胜诉,所代表的消费群体将会全部自动受益;在美国,联邦政府司法部也可以代表消费者进行维护市场公平为目的的诉讼,这一形式的诉讼还被认为是进行法律试验和改革的重要途径。目前在我国则缺少这一法律制度,只有当事人才具有提起诉讼的资格。而正是由于公益诉讼制度的缺
失,使得喻先生的牡丹交通卡官司只具有“个案意义”,不具有普适性。因此形成了虽然喻先生官司胜诉,而另一边工商银行执行规定照旧的尴尬局面。

  “要让这类涉及消费者群体权益的官司不只具有“个案意义”,我们需要有喻先生牡丹交通卡这样有意义的“个案”,更希望这样的个案能够推动法律制度变革。”

  千龙新闻网是一个著名的网站,是北京市委宣传部特批的一个专门的新闻网站,由《北京青年报》、《北京日报》等几家新闻媒体投资经营。2月24日,该网站发表文章,题为《让驾照取代牡丹卡功能如何?》。该网站上有一块“市民留言板”,供网民畅所欲言——

  网友“黑衣人”留言说,应该取消牡丹交通卡:买电、交手机费、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多项业务,很少有人专门用交通卡,交通卡只有在年审和罚分时才用,那些消费等多项功能其实都是银行卡的功能。其实牡丹交通卡不过是在灵通卡上放了一个IC芯片,完全可以将IC芯片放到驾驶证正证里,就像第二代身份证一样,这样可以减少一张不必要的卡,因为我们的卡已经太多了。

  一名叫“lu”的网友说:我强烈呼吁,取消牡丹交通卡的独家垄断。从下月起,退掉我所有在工行的卡和折子(工资卡除外)!

  一名叫“zly”的网友说:牡丹交通卡属于政府企业与联合制发的带有垄断性的银行卡,对此决不能由一家说了算,要不就政府贴钱,要不就听证,要不就是所有的银行都可以参与此项业务——只要打破了垄断,其实很多问题完全可以迎刃而解。

  一网友说:交罚款要用工行的卡,交车船使用税要用农行的卡。如果他们一定要收费,那能不能把他们现在独有的交费功能,分给别的银行!

  另一网友则把话题扯到了农行身上。他说:今后北京的有车族再去农行缴车船使用税和养路费的时候,就要为这种便利支付每年10元的费用了,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只让农行代收车船使用税和养路费?抗议!

  ……

  网友们的发言也是见仁见智,有的甚至还一语中的,正如zly网友所说,只要打破了垄断,其实很多问题完全可以迎刃而解。真是应了那句老话: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老实说,千龙新闻网在对本案的报道中,并没有走在前边,但实际上它本有机会打头阵。当2004年5月13日我的官司在宣武法院广外法庭开庭审理时,参加旁听的,除了《北京晨报》记者代小琳、《北京晚报》记者杨昌平外,特别是千龙新闻网的实习记者孙郁瑶,当天她就在千龙网上发布了庭审的消息。2005年2月14日,我在把胜诉的消息告诉代小琳、杨昌平的同时,也告诉了孙郁瑶。

  如果说千龙网是最早发布本案消息的网站,新浪网则是第二个、也是关注最多的一个。时至今日,如果你上新浪网、在“关键词”中输入我的名字或“牡丹交通卡”5个字,有关我的消息仍可查询到不少。不仅如此,今年3月15日,新浪网还邀请我去作客聊天。

  自从官司胜诉消息发布后,我几乎天天都要接到要求采访的电话。3月14日,新浪财经频道的高级顾问高巍给我打来电话,说第二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他们在组织一个金融消费维权的访谈,希望我以“牡丹交通卡案胜诉者”的身份作客新浪。

  说实话,“3•15”之前几天,好些同事都问我是否要去参加中央电视台的“3•15晚会”,因为在他们看来,我的官司胜诉后影响实在太大了,是“小人物击败垄断”的经典案例。此案直接涉及380万名北京司机,工行又向近两万名补卡人退款,这可以说是近几年来众多消费者告银行案件中极少的胜诉之一。本报副总编辑刘峰在编发我胜诉的消息时,特地在导语中加上一句:本案“成为2005年消费者维权第一热点,是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环境进一步完善的一个标志”。然而,我并没有接到央视的邀请,相反,橄榄枝从新浪网伸了出来。

  很多人每天都在浏览新浪网,从中了解新闻,学习知识,但估计很少有人知道,新浪网的办公楼在北京的什么地方。沿西三环往北,经过北京电视台、人民大学西门,就来到北四环海淀桥。新浪北京总部就在该桥东侧的理想国际大厦内。

  理想国际大厦约20多层高,新浪只在十五层以上租用了其中几层。我坐上电梯,很快,一个大大的眼睛造型——新浪的LOGO映入眼帘。

  高巍是个年龄不到30岁的小伙子,东北人,用他自己的话说,已经“北漂”了好几年。此前他在搜狐网干过一阵,主要从事金融方面的报道。他到新浪的时间不长,在财金频道当主管。

  那天,前来参加金融维权话题的嘉宾还真多。直到今天,打开新浪网,输入“牡丹交通卡”5个字,那天的所有讨论内容都能查阅。参加本次访谈活动的嘉宾共有6位,分别是:牡丹国际信用卡罚息案当事人消费者袁先生、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业务管理部总经理韩旭升、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张爱民、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陈剑女士、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管晓峰教授,另一位就是我。

  应主持人的要求,我首先对牡丹交通卡案件作了简短的回顾,然后总结说,银行作为企业,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是无可非议的,但是,自己的经营行为一定要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一定不能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对消费者来说,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勇敢地站出来,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同时也为他人讨一份公道。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父 亲 节
送给父亲节日礼物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