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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陷阱更隐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 18:26 财经时报

  陈晓鹏

  目前的造林公司除了坚持使用许诺高回报、低风险(如保险公司承保)、向离退休干部推销、租用高档写字楼等原有手段开展工作之外。又出现了两个新特点,其一,借用“名人”提升公司形象和信誉度;其二,通过网络,以招聘为名开展销售工作

  “最初说3个月可以办林权证,后来改成半年,最后又改成一年,但现在一年多过去了,连林权证的影子都没有看见!”北京的退休老人刘天明,谈起自己购买合作造林林地的经历,气愤而无奈。

  退休之后赋闲在家的刘天明,并不习惯无所事事的生活,而是希望能够继续做点事。2005年初,他被北京某造林公司的招聘广告吸引,应聘了该公司的“商务代表”。但随后,不仅发挥余热的想法没有实现,反而大半积蓄被造林公司深深套牢——以每亩6000元的价格,购买了30亩林地,一年多之后,公司许诺3个月就能办理的林权证仍旧踪影全无。

  事实上,刘天明的遭遇绝非个案。

  近两年来,在合作造林(或称托管造林)这个新兴而又备受非议的行业中,类似的故事每天都在上演。

  以招聘为名变相推销

  周骏是去年毕业的一名大专生,正为迟迟找不到工作而郁闷之际,朋友向他推荐了北京一家“宣传得很热闹”的木业集团的招聘机会。

  在参加了一次面试和几次“培训”之后,周骏被这个“朝阳产业”深深打动了。

  公司方面先是播放了资料片,介绍了中国林业的大背景——“由于中国现在森林资源缺乏,每年要花近200亿美元从国外采购木材,因此国家推出了第六大林业工程,即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计划2001-2015年造林2亿亩,需要资金718亿元。为了配合林业发展,国家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如:产权制度的调整,税费制度的调整,原来税高,要交税41%,现在减到3%,明年计划减为零。”

  紧接着,又把公司的业务情况介绍了一番:“我公司引入国外成熟模式——托管造林,投资回报率很高。此项目功在当代,利在后人,是利国利民利投资者的好项目,投资10亩,仅需39800元,按照保守的估算,5年后连本带利能达到12万,纯利80000左右,就像摇钱树一样。这个投资很简单,交款后,即可得到林权证,功能与产权证一样。林业行业现在属于朝阳行业,因此现在投资没什么风险,回报率很高,像以前投资原始股一样,了解的人还不太多,要是到正阳或者夕阳时期,利润肯定就低了……”

  在培训的最后环节,是一对一的聊天,公司人员问周骏:“这么好的项目,这么好的背景,有这么高的收益,你难道不感兴趣?”

  在周骏表示很感兴趣,并提出想去林地看一看。公司代表非常热情的表示:“明天就有去林地的车,我建议你去时带上银行卡。很多预定了号位的客户,看完林地之后都会马上购买,我担心你晚了就买不到了。”

  周骏回家之后,向家人详细讲述了这一情况,但却遭到了家人的一致反对。周的父母虽然都是京郊农民,没有太高文化,但却老实本分,对这种赚快钱的方法有一种本能的抵触。最激烈的反对来自周的表姐,这位在北京当律师的表姐,查阅了大量资料,耐心向周骏剖析了投资潜在的风险,但周根本听不进去,还和表姐吵了一架。

  由于周骏没有买到林地,一份“月薪3000-5000元”的工作也化成了泡影。

  “当时我真被忽悠住了,那段时间对林地着了魔,谁劝我也听不进去。现在我很庆幸,在家人的反对下没有买成林地。”让周骏大梦初醒的,是当初介绍自己去木业集团应聘的朋友的遭遇——她在投资119600元,购买了30亩林地之后,顺利成为“销售代表”,但只工作了三个月。前两个月顺利拿到了每月3000的工资,第三个月分文未得,第四个月就被公司告知“不必来公司上班,可以在家自行开展业务”。而她的林权证至今也没有拿到手。

  已具备部分传销特征

  对于合作造林的投资人而言,每亩地数千元的投资额,是一个颇具吸引力的价格。但实际上,造林公司与地方政府合作,进行林业投资的成本远低于此。

  潞西市人民政府去年年底发布的一则公告显示,该市与亿霖木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80000亩林地合同,亿霖木业集团以每亩800元人民币的单价买断80000亩松木、杉木类、西南桦、旱冬瓜、木荷、栎类15年的林木所有权。

  林业专家吕玉奎则估算,一亩速生林,从种下到采伐前的总成本在2000元左右。

  由此可见,在合作造林公司拿地成本与销售给投资者的价格之间,有一个很大的利润空间。而这部分利润,为造林公司在内部开展层层提成的“直销”提供了可能。

  一位曾在合作造林公司工作过的人士称,造林公司往往通过所谓直销,即向亲戚朋友推销来开展业务。一般销售人员每10亩提成1000元,月销售50亩以上的,每10亩提成1700元。并有机会晋升为销售主管。

  该人士还介绍说,造林公司中,每10人左右为一个销售小组,从每个销售人员完成的业务量中,销售主管也都能获得每10亩1700元的提成。

  有关专家认为,这种层层提成、并以亲朋好友为销售对象的销售模式,已经具备了传销的一些特征。而国家工商总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则表示:传销的特点是上线发展下线形成金字塔式网络链条,所以这是否传销,还要充分调查取证。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河北林业人士就此评论说:“大部分利润被造林公司吃掉了,地方得到了短期效益,但从长远来说对农林发展是不利的。因为很多造林公司并非真正造林,而仅仅是为了圈地,地方林地资源并没有得到好的利用。在这中间真正受损的,是大批中小投资者。”

  手段更隐蔽

  在2004年底、2005年初,造林公司曾经历了一轮媒体风波,但一年之后,一些曾被曝光的造林公司仍旧在开展业务,甚至越做越大,但是它们在宣传上,也改变了套路,不再像以前那样张扬了。

  在记者的调查中发现,目前的造林公司除了坚持使用许诺高回报、低风险(如保险公司承保)、向离退休干部推销、租用高档写字楼等原有手段开展工作之外。其一,借用“名人”提升公司形象和信誉度,其二,通过网络,以招聘为名开展销售工作。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造林公司,将公司领导与政府高官、文体明星的合影,制成大幅照片,以此来打消投资者的疑虑。

  一位造林公司员工透露给记者的一则公司内部文件则明确称:“要充分利用现代互联网的传播功能,增强公司的知名度,让广大客户更直接、更快捷地了解企业动态,减少公司运营费用,向现代化企业过渡。”该文件中还制定了一系列详细的鼓励员工在网上发布招聘信息和招商信息的条款,如向员工支付稿费、作为绩效考核参考因素等等。

  这些在网上传播的信息,往往张贴在一些投资、招聘、致富的论坛上,往往只留下电子信箱和QQ号码之类,最多再加上员工个人的手机号码,而很少留下公司的总机电话。从而具备了传播上的指向性和隐蔽性。

  刘天明老人在接受《财经时报》采访时表示:“造林本来是利国利民的事情,但国家主管部门一定要对这些造林公司进行统一严格的管理,对林权证件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按时发放,不要让一只耗子坏了一锅汤。”

  注:为保护当事人,文中刘天明、周骏为化名。尊重采访对象的意见,也隐去了部分造林公司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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