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公司猖獗行骗 养蚂蚁致富骗来上亿元巨款(2)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 10:22 新华网 | |||||||||
![]()
![]() “骗子公司”为何层出不穷? 墨龙公司早已不是广州出现的第一家骗子公司,此前,已有不少公司打着“养鸭”、“培育花粉”、“生产金龙鱼油”等名义骗得大批老人上当;此后,也有一些犯罪分子利用“亲亲生态村”、“水上农庄”等名目圈钱。为此,执法部门不断加大对诈骗行为的打击力度。然而,骗子公司不仅未被“斩尽杀绝”,反而层出不穷,而且通过不断变换手法,骗得
记者在对墨龙公司集资诈骗案的采访中了解到,骗子公司之所以如此猖獗,是因为执法部门在对其进行打击时遭遇一系列法律上的难题,结果是只能对一小部分骗子公司立案查处并进入法律诉讼程序。 首先,骗子公司都披着合法的外衣。以墨龙公司为例,其前身是成立于1998年的广州市金璨企业发展有限公司,2000年12月,金璨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由王日升任总经理。2001年7月起,王日升招聘人员,先后成立了墨龙公司东风分公司、华海分公司、华信分公司等11家分公司。2002年7月,他又成立了广州佰涵贸易有限公司。 这些公司证照齐全,有营业执照、税收登记证和法人代码证等,从表面上看都是合法的市场主体。工商部门在接到受骗群众举报后前来检查,并不能轻易发现其违法行为。广州市工商局注册处有关人士说,这些骗子公司都符合企业注册所需要的“八个条件”,工商局没有理由不给其注册。同时,集资诈骗的主要方式是合同诈骗,而骗子公司的合同也非常正规,看不出破绽,只是回报率高得令人难以置信。 第二,给骗子公司定性困难。不少受骗群众不理解:为何我举报之后,工商局只派人来公司查了查,罚了些款就走了?为什么不直接吊销其营业执照?”这是由于骗子公司时常利用合同履行时的漏洞,制造经济合同纠纷的假象。 王日升的骗子公司在合同签订之初,都兑现了部分回报,用前期已收取的客户投资款项来支付允诺返还给客户的收益。例如,客户每投资4000元,王日升通常会在第一年第一季度支付1000元的“分红利息”给投资者。有关部门在接到受害人关于公司涉嫌欺诈的举报前来检查时,表面上看只是公司未完全履行合同,所以只能按合同纠纷处理。结果不出一年,骗子公司的主谋或许已经卷款逃走,令受害人再也无处追讨。 第三,调查取证难。受害人一旦发现骗子公司已人去楼空后再去公安机关报案,主犯往往已逃之夭夭,公安机关抓到的都是一些普通员工或部门负责人。即使最后抓到主犯,其诈骗得来的赃款大多已被转移或挥霍。 例如,墨龙公司骗取的1.1亿元集资款,至今仍有9990多万元无法归还。本案主犯王日升平时行动谨慎,身边经常有数名人员随行保护,且一直将公司账册存放在秘密地点。直到警方根据线索抓获了财务人员朱秋萍,才在10多个大铁柜里搜获了墨龙公司的大量账册和凭证。 同时,有的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会安排其他人担任公司法定代表,自己只在幕后操纵;一旦出事,自己也有“替罪羊”。在广州市中级法院日前审理的“亲亲生态村”集资诈骗案中,主犯余建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几乎全部否认,说自己不是骗子公司的法人代表,只是股东,负责公司的形象宣传,从不过问公司的经营情况;还说自己当时从广州潜逃回老家只是“回家过春节”。面对这样“死不认账”的犯罪嫌疑人,办案人员往往感到很棘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