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邢成
邢成,出生于1962年5月。
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教授,全国著名信托专家。
曾任房地产公司总经理、上市公司董事、信托投资公司业务总经理,研究所所长。现任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执行所长,兼任中国金融投资家俱乐部理事、天津房地产协会理事。
先后担任:中国银监会《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修改小组成员;中国银监会全国人大代表提案咨询专家;国务院研究发展中心《金融创新与及风险防范》课题组信托部分负责人;《中国证券报》“中国信托业宏观发展研究系列报告”课题组负责人等。
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
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是依托中国人民大学成立的专业的研究机构,是我国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政策研究中心的组成部分。
研究所的宗旨是整合信托与基金业界、学术界以及政府部门的研究资源,依托一流的学术专家团队、优秀的信托与基金业者以及资深的政府研究人士,搭建以制度产品、市场产品和学术产品三位一体的研究平台,以一种全新的理念、体制和机制,为中国信托与基金业的发展以至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完善和创新做出卓越的贡献。
观点:
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对信托公司是一次巨大的市场机遇,我国目前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实现了政策瓶颈的突破,信托公司可以通过参与该项业务逐渐形成稳定的利润来源和成熟的业务模式,进而构建信托公司专属的业务领域和专业优势。按照目前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方案,以信托方式实施资产证券化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
2、蔡概还
原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银行法》、《证券法》、《基金法》、《信托法》起草人之一,现就职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部。
观点:
信贷资产证券化能否成功运作的关键在于证券化资产的“破产隔离”和“真实销售”,为达到这一目的,在目前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必须以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即SPV)作为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受托人,通过SPV实现证券化资产与发起机构和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自有财产之间的有效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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