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性兑付也有风险 揭开信托营销忽悠面纱

2013年12月16日 07:39  证券时报网 
                  

  证券时报记者 方丽

  信托业资产规模已超过10万亿,投资者对这类年化收益9%左右的产品一直“垂涎三尺”。但目前信托产品接连出现兑付困难或延期兑付事件,好的信托产品越来越难觅,差的产品满天飞。甚至存在一些信托公司以营销为导向设计产品忽悠客户,也有一些第三方以偏概全、以假乱真来忽悠,投资者需要分外注意。

  证券时报记者从几个案例中揭开信托产品设计、产品信息、运作模式三个方面的忽悠大法,投资者应予以重点规避。

  忽悠一:

  产品设计为营销

  12月9日才发行的“中泰信托——潍柴动力股票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查询信托产品)”,募集6亿元资金2天就满额,显示出市场热捧。

  然而,这一产品销售时,一些第三方打出了“四折受让上市公司股权、1年期9%收益、国企溢价回购”等宣传口号,甚至有些第三方宣传是股权质押类产品,而实际上这是一款政信类产品。

  证券时报记者从这款产品简易宣传材料来看,信托资金用途是:全部用于向潍坊投资购买7416万股潍柴动力股票的股票收益权,且显示转让价格是截 至10月25日前20日均价的4.06折。看起来有点类似股权质押产品,但其实这些股权并未质押,也没有质押股权相关条款,并非股权质押类产品。

  这实际上一款政信类产品,实际资金用途也并非去获得股权收益权,这款产品的融资方是潍坊市投资公司,资金由融资方专项用于三个项目: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权投资项目、潍坊市十笏园商业文化街项目、潍坊市滨海物流项目。

  据一位第三方人士表示,目前股权质押类产品很受市场欢迎,非常少见,而且潍柴动力是主板股票,质押率若为4.06折,非常吸引人。这样包装一下往往吸引更多投资者,如果投资者一开始就知道是一个政信类产品,态度可能谨慎很多。

  还有人士认为,这款产品中,潍柴动力的股权起到的是风险控制作用,潍坊投资有回购条款。其实以股票收益权为名的信托产品非常多,绝大多数有回购 条款,这类股票收益权不是融资方的资金实际用途,更多用途是隐藏在信托合同中,在网上宣传材料上往往不被重点提及,需要投资者非常注意。

  更值得注意的是,这款产品宣传是1年期产品,但实际存续期为5年,仅仅每年都有一个申购赎回开放日。如果包装成一个1年期产品,并给予 9%~10.5%的收益,是要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如目前正在发售的一款1年期股权质押类产品,收益率仅8%。不过,1年期产品和每年开放一次的产品存在 本质区别,后者需要每年进行一次营销,是考验信托公司、或融资方的流动性管理能力的,如果赎回量太大可能会影响整个产品运作。他建议投资者对于目前这种开 放申购赎回产品,选择大信托公司或者资金池比较大的信托公司。

  不过,上述受访人士均认为,除了这些小瑕疵,这款产品资质不错,风险控制手段比较多。

  此外,在今年初发行的“中融—川信之金叶珠宝股权收益权投资(一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罕见出现了涉及两家信托公司的信托产品,这样设计的目的也是为了营销。

  点评:以营销为目的来设计结构信托产品的情况非常多,也隐藏很深,需要投资者抽丝剥茧去了解清楚,最好可以找渠道方看到项目的尽职调查报告,这样更有保障。

  忽悠二:

  各种信息虚假

  除信托宣传材料信息虚假外,信托产品重要信息也存在虚假的情况,投资者对于有些重点信息需要反复核查,比如宣传是央企担保,则可以考察该企业是否属央企。

  证券时报记者前期就了解到一款信托计划,2年期,年收益9%~10%,并号称央企担保,政府回购。该款产品计划募集人民币3.6亿元,由某对外 建设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为该信托计划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而推介材料显示,某对外建设有限公司为央企,始创于1992年1月21日,是国务 院批准的国家建设部原直属企业,1992年由李鹏总理亲自为公司题名。不过,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所公布的115家央企名单里,并未发现该 对外建设有限公司的名字。

  不过,该信托产品说明书中未显示出某对外建设有限公司是一家央企,央企担保的宣传只出现在部分推介材料里。但这并非单例,上海一位第三方人士表示,曾有一款产品想借助他们发行,但发现他们在推介材料中提及央企担保,但实际上并非央企担保,因此拒绝他们代销的要求。

  近两年,造假出事的信托产品中并不少见。2011年吉林信托承接金融掮客项目被骗1.5亿就是一个造假的例子,其中很多核心资料都是假的。同样 出现延期兑付的“国投信托·山西泰莱能源贷款信托计划”,融资主体泰莱能源是一家“三无”企业,连续三年纳税、营收均为零,没见有实体经营例子。

  点评:投资者选择项目时,首先要对所有当事方进行认真审查,选择大型或者背景强大的信托公司发行、由实力较强的机构进行担保的产品;对于产品具体细节信息披露不全的信托产品要保持谨慎。

  忽悠三:

  信托其实是壳

  虽然目前信托产品“刚性兑付”的金字招牌有些褪色,但是相比起其他金融产品,其信誉水平仍然更高。但是,目前有一些有限合伙产品或基金子公司找信托公司做“壳”,包装成一款信托产品利于发行。

  上海一家基金公司子公司就借道信托发行了一款“某子公司—湖南信托志高集团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从第三方给予的产品介绍,注明发行机构为该基金公司子公司而非湖南信托,更像是由这家基金子公司主导。

  整体上看,这是一款房地产信托产品,期限2年,收益率10.8%~11.2%,具有一定竞争力。但相比其他的单纯房地产信托产品,就多了一层基金子公司的关系。从不少第三方宣传来看,都大肆宣传其为信托公司产品,由银监会监管、刚性兑付保证等。

  实际上,目前“名声不太好”的有限合伙产品包装成信托产品也非常多,尤其是资质不好的有限合伙,一旦包装成信托产品,从宣传口径上也能提及“刚性兑付”,成为忽悠投资者的一个手段,目前这一情况非常流行。

  除了信托是壳之外,也有一些有限合伙产品发行基金中的信托(FOT),去购买一款或者几款信托产品,而在宣传时也表示自己有“刚性兑付”,如 “FOT—北京新湖宏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就是此类。这样可能会降低门槛,但增加投资者成本,尤其要注意要选择标的比较清楚的FOT,因为FOT 若不指定投向哪些信托产品,最终投不投信托其实不一定。

  值得注意的是,实物商品的终端销售价和实际成本相差很大,各级批发销售商等要从中“抽水”,这一情况也存在信托产品上。以一款普通房地产信托产 品为例,若发行方的融资成本为20%,给予投资者收益一般在10%~12%,其中9%左右的空间作为信托报酬和渠道费用,但往往增加一个渠道,比如借用信 托公司做壳,可能就要给信托公司1%~2%的收益,影响投资者的实际收益。

  点评:投资者对项目主体较多的信托产品要保持谨慎,需要把每个项目主体作用分清楚,有些产品项目主体多和产品本身设计有关,但有些完全是为了更好发行而借道信托的则需要警惕,往往这类产品风险较高。

  股权质押信托

  股权质押信托是指融资人用自身持有的股权作为担保,从信托获得资金融通,产品到期时,融资人以约定回购该部分股权的一种资金运用方式。

  政信合作类信托

  政信合作类信托一般是指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房建设,以及旧城改造和新城区开发等项目,通常由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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