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乌鲁木齐9月25日电 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王宏 马芳 记者今天从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获悉,随着乌市经济的发展,车辆保有量日益增加,车辆保险诈骗案件也不断增多,且呈现多种诈骗形式,据统计数字显示,今年乌市此类案件发案数是去年两倍。
今年4月,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一保险公司风险理赔中心报案称,该公司在2012年10月至2013年1月承保了146笔保险业务的团单,承保出单后发现,由中间联系人提供的投保材料(车辆行驶证)、完税证明、实际保单上所列的每辆车行驶证上的载货量与保险公司所出的保单不符。
经保险公司审查发现,这批车辆团体保单是由上海一名叫李某的人主动与保险公司联系,李某联系承保的这批团单全部是使用套用车型来降低保费出单。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李某前期收取车主的保险费用后,交到保险公司的保险金是按其篡改的小载货车来支付保险金的,从中将大车型的保险费和小车型的保险费的差额占为己有,前后共骗取保险金60万元。
据负责侦办此类案件的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民警介绍,今年以来,乌市经侦支队共受理车辆保险诈骗案件数十起,是去年受理数的两倍,其中立案4起,移送检察机关1起(案值为10万元以上案件)。
办案警官分析说,造成车辆保险诈骗的主要原因是保险公司内部监管不严,客户车辆非正常出险后可以到保险公司“疏通”;其次大部分保险诈骗当事人具有很大的侥幸心理,认为自己骗保的事实不会被发现;还有就是有些人认为保险诈骗代价小,一般保险诈骗被保险公司发现后,放弃索赔就不会有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