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分红险十年未挣一分钱 原高管称设计存缺陷

2014年02月26日 07:19  大洋网-广州日报 

  “吉庆有余”保险投保人10年交满保费58000元 到期返还还是58000元

  本报讯(记者 周慧)“每年交5800元,10年缴费期到期之后,保险公司满期返还给了我58000元,说是分红型保险,但是10年期保险到期后,分红居然一分钱都没有?”一说到这件事,浙江嘉兴的黄先生相当气愤。

  近日,百度贴吧里一则“关于吉庆有余保险的骗局”引起极大关注。网友tiantian515905表示,“购买了新华保险一款‘吉庆有余两全保险’(分红型),每年缴费1130元,总共10年,2013年到期,总共领回11300元,一分不多。”

  记者还发现,去年有微博网友向保监会和地方保监局举报该款产品“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误导投保人、违反《保险法》,严重坑害投保人利益”。

  问题1

  承诺高额收益 到期收益却为零

  黄先生告诉记者,投保“吉庆有余分红险”的是自己的母亲董女士,“从2003年开始,每年交5800元,交了10年,刚好去年到期,结果领完满期金才傻眼,10年总共交了58000元,10年后保险公司返还给我们58000元。”

  据黄先生介绍,当时在买这款产品的时候,保险公司销售人员表示每年交5800元,10年之后连本金加上10年的红利至少有7~8万元。黄先生表示,保单第一年分红有1600元,第二年分红800元,第三年分红450元,之后就再也没有收到过分红通知书。“前3年的分红也没有真正拿到手。”

  这款产品在网上被广为诟病的是当时在产品销售宣传时都称高过银行存款的分红收益,但跟实际到期收益大相径庭。网友zhueleven指出,“销售人员在卖的时候说利息比银行同期定期高,而且有免费保险送。”

  对此,记者了解到,保监会曾在去年9月份下发了《关于人身保险业综合治理销售误导有关工作的通知》,命令禁止夸大保险产品收益。规定不得将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进行片面比较和承诺、夸大收益。

  问题2

  玩“保额分红”概念 保费5.8万保额仅5万

  气愤的黄先生找到了新华保险嘉兴中心支公司,黄先生告诉记者,保险公司给的答复是“10年到期的58000元当中,5万元是保额,8000元是10年的分红,加起来总共58000元。”

  记者在黄先生出示的保单上看到,每年缴纳保费5800元,交10年,保障期也为10年,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障,保额为5万元。此外,险企还承担满期生存金和保单红利的给付责任,其中红利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

  “保险公司玩了个概念,叫做保额分红。”记者了解到,所谓保额分红指保险公司以保额为基础进行分红,将当期红利增加到保单的现有保额之上。保险专家表示,这就解释了为什么黄先生在当时拿不到分红的原因,“因为所有的分红都直接增加在黄先生保单的保额上,投保人只能在发生保险事故需要理赔、保单期满或退保时才能拿到所分配的红利。”

  记者了解到,保额分红对于要求资金流动性强的消费者来说并不划算,“因为保额是恒定的,红利并不会像现金分红去累积生息,只是不断地在保险责任额度上增加。”

  问题3

  分红险分红对投保人不透明

  黄先生向记者表示,“为什么前三年还有分红,从第四年开始就再也没有分红了?” 上述人士坦言,“说到底,究竟分多分少,是险企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以及整个行业水平进行分红,本身是不对投保人透明的。”

  业内人士向记者坦言,“2008年由于资本市场给力,不少险企分红险的分红有3%~4%, 2009年一直到去年的分红险分红普遍也都有3%。”

  记者了解到,保险公司要扣掉运营开支、保险代理人的佣金等各项费用后,才将剩余保费部分进行投资运作,以消费者年缴一万元保费为例,最终保险公司拿去投资运作的资金可能只有几千元,在分红的时候,保险公司也只会将部分投资收益作为分红给消费者。按照分红保险条款规定,险企有责任向分红保险合同持有人支付可分配收益的70%,或按保单约定的更高比例支付。

  原区域高管揭秘:

  产品设计存缺陷

  “这是一款期缴分红产品,销售的后遗症较多。”新华保险某区域原高管向记者坦言。险企内部人士表示,“以前一些银保产品和部分代理人销售的保险产品,保额会略低于期交总保费,所以在进行销售的时候,险企会砸钱进销售渠道,以此调动销售的积极性,所以这类产品的销售成本比较高。不排除险企侧重销售策略,对于后期客户分红利益没有那么照顾。”

  保险行业资深人士表示,所谓保额分红更多的是噱头。“红利的产生是基于所交的保费,保额分红则是将红利的价值体现在提高保额上,并不是每年以现金方式直接给客户。对于险企自身来说,保额的增加只对险企保险责任有影响,对险企内部现金流没有影响,所以险企也愿意进行保额分红。

  业内建议:

  不能听信口头承诺

  资深险企内部人士表示,投资者购买分红险产品,不论选择哪种分红方式,都须切记分红具有不确定性,关键在于险企运营状况,不要被分红方式表面上的差别或险企的红利演示表所迷惑,更不能只听业务员口头承诺给付收益的一面之词就匆匆下手,而应着重考虑保险公司的运营情况和投资盈利水平。

  新华保险“吉庆有余”分红险

  记者在查阅资料时发现,2006年曾有媒体报道,“吉庆有余”保险是新华保险最早推出的一款分红险,到2005年在所销售产品中占比为50%。新华保险的客服人员告诉记者,“吉庆有余”这款产品2003年开始在广东市场销售,到2005年就停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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