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人寿裁员事件升级 部分客户要求退保

2013年03月21日 22:46  21世纪网 

  核心提示:始于3月20日的汇丰人寿突然裁员的风波仍持续发酵。更有客户开始怀疑汇丰的声誉以及担心权益得不到可靠的保障,于21日手持保单要求退保。客户经理指责汇丰人寿既欺诈了员工,也欺诈了客户。

  21世纪网独家报道 汇丰人寿关闭大陆个人营销渠道带来的余震还在继续。

  3月21日中午,陆续有近50名受影响的营销员来到位于陆家嘴的汇丰银行大楼,要求与高层对话,试图解决因关闭渠道造成的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或中止代理合同等事宜。

  闻讯赶来的还有汇丰人寿的部分客户。他们对后续的保单服务产生了质疑,要求公司方予以确认及解释,一些客户则手持保单要求退保。

  客户担心利益受损 要求退保

  3月21日,汇丰银行大楼楼再次聚集了多名被裁员工讨要说法,21世纪网了解到,此次风波在20日晚间时分升级,一名营销主管在与保全人员身体接触中,头部着地受了轻伤。

  21日下午,部分客户陆续来到国金中心,咨询此次关闭个险渠道的相关事宜,但得到的答复却不那么令人满意。对于这部分客户来说,他们主要担心是自己的利益能否得到可靠保障。

  一位匆匆赶来的陈姓客户告诉21世纪网,他购买了一款五年期的寿险产品,每年需要缴纳22万元的保费,目前已经缴了4年。

  “当初就是冲着汇丰这个牌子来的,现在突然关闭渠道,我担心我的钱到哪里去了,我的利益能不能有保障”,此前,陈先生听说他的保单可能会转给中德安联人寿,“我现在需要(他们)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表明我以后得到的相关服务依然是汇丰控股下面的”。

  陈先生的担心不无道理,在20日宣布关闭个险渠道后,汇丰人寿表示所有的个险营销员都可以进入中德安联工作。

  而中德安联的插手不仅让人产生联想,有传闻称,作为中德安联的外方股东——德国安联,一直是汇丰银行全球首选的战略合作伙伴,并有可能将汇丰人寿全部买下,与中德安联人寿进行整合。

  在汇控行政总裁欧智华的“瘦身”策略下,此前已有先例。汇丰控股旗下台湾寿险业务已于2012年决定出售给安联。实际上,自2011年7月起,欧智华就着手不断剥离旗下在欧美亚三大洲的保险业务。

  在汇丰人寿20日晚间给21世纪网的回复显示,“汇丰持续在全球范围内审视集团业务,将资本和资源集中于核心业务的发展”,其目的是实现强劲、长期可持续的业务增长。

  究其“甩包袱”的原因,一位香港银行业分析师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由于被指为墨西哥毒枭,伊朗、塔利班武装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组织洗钱,汇丰被罚近20亿美元。

  而作为总部在欧洲的金融机构,欧债危机对汇丰的冲击不小。此外,汇丰在美国还有约442亿美元的有毒资产要处理,加上今年下半年欧洲银行业机构将实施更为严苛的巴塞尔协议Ⅲ,汇丰控股不得不加紧处理手上的资产。而更惨的是,汇丰控股2012年税前利润206亿美元,缩水6%,汇丰的特别项目支出达到57亿美元,远高于2011年的22亿美元。

  对于市场的猜测,汇丰方面给予的答复是,“承诺将继续在中国内地发展人寿保险业务”,汇丰人寿“将继续为现有的个人营销渠道的客户提供服务”,但“不再受理个人营销渠道之新客户业务”。

  2012年,汇丰人寿在中国内地的保费收入为人民币5.29亿元,在外资人身险公司中排名15位。

  汇丰人寿被指“欺诈”员工与客户

  在质疑的客户群中,不乏营销员的亲友。一位女性业务经理透露,自己的很多亲朋好友,包括她自己也在汇丰购买了寿险产品。

  手持保单赶来的李先生告诉21世纪网,他当时购买汇丰保险是冲着自己的朋友来的,现在该营销员要是走了,他也不准备继续投保了。他购买的是10年期的产品,每年缴纳保费三万多,现在已经缴了两年。

  21世纪网在现场了解到,这类型的客户不在少数。“汇丰这是在欺诈”,另一位男性业务经理对21世纪网说,“它让我们这批人拉来了保单,然后关闭渠道,换另一批,只有20人的银保团队来做服务,这不是欺诈是什么?”

  该业务经理解释,当初给客户介绍时,汇丰的保险产品是一对一服务,随叫随到,因为面对是中高端客户,所以相应的保单数额也比较大。现在让20多人去服务3000多名客户,对于客户来说,就是上当受骗了。

  “这些客户当初是相信我们的,相信汇丰的,结果搞成这样,我们的信誉也没有了”,上述业务经理表示。

  另一方面,诸多营销员表示,公司此前宣传的发展前景和计划,现在看来也是对员工的欺诈。在汇丰人寿带团队的陈先生表示,汇丰的营销员是一支高学历的团队。他自己本身是研究生学历,身边的同事也多为海归、硕士。

  “当初都是冲着汇丰这个外资的牌子,被五年的中国先锋计划吸引而来”,陈先生向21世纪网出示了一张汇丰的宣传单页,上面赫然印着“用5年的时间,造就1000名中、高级营销管理人才”的中国先锋计划蓝图。

  而现在,陈先生表示,在合同尚未到期,且自己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只给他寄去了一纸终止合同的通知书,没有后续的处理措施。

  21世纪网就此咨询了广东合桓律师事务所的易伟律师,易伟表示,对这些营销员来说,要按当时的合同约定,如果存在公司违约,那么可按违约责任处理。

  而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宏雷则表示,代理人和保险公司只是普通委托合同关系,没有劳动合同关系。企业是可以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而代理人往往维权无望,只有转会改嫁。

  据21世纪网了解,就在21日下午,部分汇丰个险营销员代表和公司方面派出的代表也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协商。

  那么这次汇丰代理人集体被清退,是否如一些营销员所说,需要提前向行政部门备案呢?

  一位保监局的工作人员以个人身份解答了21世纪网的疑问,她解释道,一般而言,是由代理人跟保险公司之间的代理合同解决的。至于是否需要向行政部门备案,该工作人员表示,自己无法给出权威的解释。

  而至于客户服务渠道的转移是否妥当,该工作人员表示,因为保单上的主体是汇丰人寿,只要公司不变,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也不会改变。(21世纪网胡文静 huwj@21cb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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