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新华网专稿:2007版商业车险条款20问(3)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0日 21:05 新华网

  15、2007版行业条款的实施,消费者将从中得到哪些实惠?

  答:一是可以明明白白消费。行业条款出台有效的增强了车险价格、保障范围和实务操作的透明度,降低了消费者理解车险条款的难度,明确了消费者选择车险产品的关键,购买车险产品可以做到真正意义上明明白白消费。同时,通过片面宣传产品差异而误导消费者的经营行为也将因行业条款的推出而大大减少,消费者将可以放心的选择自己喜欢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

  二是可以享受到更优质的服务。车险行业条款的制定使主要车险产品基本一致,今后,服务水平将成为市场竞争的关键和主旋律,有利于推动各保险公司转变经营理念,更新经营思维,将主要精力放在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营销创新上,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促使整个行业服务水平的提升,消费者将享受更为优质、全面的服务。

  三是可以获得更为全面的保障。行业产品提供了标准产品和基本保障,此外还有很多产品由各公司自主开发和制定,各公司仍然有广阔的产品创新空间。今后,各公司产品创新的领域将主要集中在特色产品、个性化产品的创新上,使消费者获得更为全面、差异化的保障。

  16、行业条款统一了价格,各保险公司缺少了价格竞争,是否意味着消费者要付出更多的保费?

  答:首先,行业条款提供的是基本保障和标准产品,增强了价格的透明度,促进各经营主体规范竞争,减少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目的在于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

  其次,此次行业条款的费率基本保持了稳定,即使调整,其主要思路也是促进风险与价格的匹配,对风险低的优质客户将更加公平。

  再次,2007版行业条款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规范费率调整系数,使其真正反映客户风险,对于优质客户仍然可以使用费率调整系数而享受到费率优惠。

  最后,对于车险产品而言,对客户更加重要的在于理赔服务的质量。行业条款的相对统一将进一步促使保险公司积极提高服务水平,以差异化的服务寻找企业竞争的突破点,这将使得广大消费者享受到更高品质和价值的车险产品,使得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得到充分的保护。

  17、行业条款实施后,作为消费者该如何选择车险产品和保险公司?应注意哪些问题?对消费者有哪些建议?

  答:一是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自身风险保障需求,在此基础上决定投保的险种。

  二是不必过度关注价格和保障范围。行业产品为消费者提供了基本保障和标准产品,各家公司保障范围、费率结构、价格和费率调整系数基本一致、略有差异,因此,如果只是购买行业产品覆盖范围内的险种,在投保时不必过多关注价格水平的高低。

  三是应注重保险公司的服务能力。由于保障和价格已经基本一致,消费者购买车险产品的价值就主要体现在服务方面,尤其是保险业本身就是服务行业,服务对消费者而言更加重要,因此,购买车险产品时首要考虑的因素就是服务,包括购买的便利性和出险后的理赔服务,尤其是理赔服务,应当选择服务网点多,服务优质、便捷的保险公司投保。

  四是注重保险公司的品牌、信誉和综合实力。购买保险本来就是购买一种保障和安心,因此,在不必考虑价格因素的情况下,投保时应注重保险公司的品牌、实力和信誉,这样才能获得可靠、充分、及时的保障和全面、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

  18、投了交强险后如何投保商业三者险?

  答: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的主要区别在于:

  第一,交强险具有强制性,是法律规定必须投保的险种,而商业三者险具有自愿性,消费者可选择投保。

  第二,交强险实行"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商业险实行"按责论处"赔偿原则。

  第三,交强险比商业三者险保证范围宽泛,但责任限额较低,为6万元。

  第四,交强险提供基本保障,商业三者险则提供更充足、更灵活的保障。

  通过上述对比,由于交强险只承担基本保障,不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购买了交强险以后,可以根据自身风险需要,选择购买商业三者险,从而获得更为充足的保障。

  19、以前投保的优惠政策还有吗,有没有什么新的优惠政策?

  答:2007版行业条款一项重要调整是对费率调整系数进行了简化和规范。主要是由于费率调整系数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保险公司降价的手段,并没有严格按照条件使用,导致部分风险低、本应享受优惠的客户反倒可能没有得到优惠。为此,2007版行业条款取消了与风险关系不紧密的系数,如提供真实详细信息系数、团购系数、提供维修保养记录系数等,保留了与客户风险状况密切相关的系数,如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费率调整系数、多险种同时投保系数、客户忠诚度系数、平均年行驶里程系数、安全驾驶系数等,实现了与交强险的进一步衔接,还原了费率调节系数反映消费者真实风险的真正作用。对于真正是低风险的客户或符合费率调整系数使用条件的客户,仍然可以享受到应有的优惠。

  20、已经投保交强险或商业车险的,是否需要重新购买新版车险产品?新产品与交强险是否有交叉?

  答:2006年7月1日交强险实施后,市场上存在两类车险产品,一是交强险,法律规定必须投保,另一类是商业车险,可由消费者自主选择。我们所讲的2007版商业车险产品仅指商业车险产品,与交强险无关。

  已经购买的交强险和商业车险,如果没有到期,仍然有效,不必投保新版商业车险,可以等到保险期间结束时再购买。

[上一页] [1] [2] [3]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