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比如不少公司都保障“重症肌无力”,但据资料显示该病的发病率仅为1/10万。按上海1350万户籍人口计算,全上海患此症者不过为135人。难道我们真的很有必要担心自己成为这135位不幸者中的一员吗?(见表1)
表1:近年我国城市居民前十位死因顺位举例
1999年 |
死亡人数比 |
2001年 |
死亡人数比 |
2003年 |
死亡人数比 |
恶性肿瘤 |
140.47/10万 |
恶性肿瘤 |
135.59/10万 |
恶性肿瘤 |
134.5 /10万 |
脑血管病 |
127.18/10万 |
脑血管病 |
111.01/10万 |
脑血管病 |
105.4 /10万 |
心脏病 |
98.92/10万 |
心脏病 |
95.77/10万 |
呼吸系病 |
77.3/10万 |
呼吸系病 |
81.68/10万 |
呼吸系病 |
72.64/10万 |
心脏病 |
76.2/10万 |
损伤和中毒 |
36.95/10万 |
损伤和中毒 |
31.92/10万 |
损伤和中毒 |
32.6/10万 |
消化系病 |
17.86/10万 |
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 |
17.18/10万 |
消化系病 |
19.3/10万 |
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 |
16.87/10万 |
消化系病 |
17.06/10万 |
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 |
14.1/10万 |
泌尿生殖系病 |
8.87/10万 |
泌尿生殖系病 |
8.55/10万 |
泌尿生殖系病 |
7.1/10万 |
精神病 |
6.67/10万 |
精神病 |
5.37/10万 |
神经系病 |
4.8/10万 |
神经系病 |
5.28/10万 |
神经系病 |
5.20/10万 |
围生期病 |
162.1/10万活产 |
前十位死因合计占死亡总数 |
91.96% |
前十位死因合计占死亡总数 |
92.0% |
前十位死因合计占死亡总数 |
89.1% |
加载多方面限制条件
还有一种情况是,所保病种的确增加了,但每个病种的限制性条件也明显增加了。
如对某保险公司一款保障10类大病的重疾险条款和该公司一款保障30种大病的条款比较后,我们看到,第二款重疾险的疾病定义中,多处出现“经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的××科医生证明”的规定,这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来说,是相当被动和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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