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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的车险赔款属于欺诈 保险业骗保骗赔严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 10:29 新华网

  记者:皮曙初 编辑:陈辉

  追踪、拍照、明查、暗访……干练的"保险侦探"使出混身解数,与狡猾的"保险骗子"左右周旋。这些过去只在电影中见过的精彩场面,如今正在很多城市暗暗上演。一些特殊的调查人员正用自己独特的工作方式对付日益猖獗的保险欺诈。

  当前,保险欺诈日益成为侵蚀我国保险业肌体的毒瘤,欺诈行为越来越频繁,欺诈手段越来越高明。一场欺诈与反欺诈的"魔道之争"因而也变得更加激烈。

  保险欺诈暗流涌动

  一套牌照投保,多台汽车受益,这是武汉市一家

汽车租赁公司的骗保伎俩。该公司给4台车上了同一套牌照,但车身颜色分别为黄、白、蓝、红。4台车先后出险,保险理赔员核查保单、

  杀人骗保者终究难逃法网

  车牌号、车型,都没有发现异样,于是予以赔付。如果不是保险公司"调查人员"在查阅旧案档案时发现这个牌照的车辆在较短时间内密集出险,情况异常,投保人"瞒天过海"的骗保行径只怕还要继续下去。

  保险欺诈并非新鲜事物,从保险业诞生之日起,欺诈事件就如影随形。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国际上某些险种因被欺诈而导致的赔款支出最高可达保险费收入的50%,平均保险业务的欺诈损失在10%-30%左右。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公司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保险欺诈活动也日益频繁,有资料显示,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诈骗犯罪中涉及保险欺诈的仅占2%左右;到1994年底,这类案件上升到6%左右;到2000年,则升至9.1%。

  在我国,尤以车险市场与健康险市场上的欺诈行为最为突出。根据多个城市的保守估计,目前约有20%的车险赔款属于欺诈,北京市各财产保险公司在2000年至2003年的四年间,骗赔造成的保险损失约有13亿余元。车主或无中生有、故意编造保险事故,或移花接木,转嫁保险责任,或谎报事故经过、利用假发票骗取保险赔偿,甚至伪造保单,以假乱真,扰乱保险市场秩序。

  在健康险中,投保人或带病投保,或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或先出险后投保,出伪证故意骗取保险金,或自演自导一幕幕自残的苦肉计。更有甚者,有人为了骗取保险金,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等保险事故。湖北利川一药剂师因生意失败债台高筑,竟然雇凶杀害自己的亲弟弟以骗取保险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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