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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你的保单怎么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2日 13:59 《私人理财》杂志

  爱已逝,情难留。当婚姻解体后,不仅仅是简单的感情破灭,还有烦人的财产分割。在处理完房产、汽车和现金等有形财产后,你还需要处理好婚姻期限内的保险。

  目前不少保险公司推出家庭型保险或者爱情保险,将夫妻的保险捆绑在一起;或者一些家庭各自为对方购买保险表达彼此的关怀。那么,作为家庭财产的一部分的保单,该如何处理呢?

  文/本刊记者 罗瑜

  一般保单都具有现金价值,也是一种无形的财产。依据《保险法》和《婚姻法》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之中,夫妻之间在婚姻中涉及众多保险,当

离婚涉及财产分割时,保单处理显得尤为重要。

  人身保险,关键是“更正受益人”

  深圳市市民郑鸣斌是做国际贸易的,经常要往来于东南亚各国。2000年,郑鸣斌成家了。婚后,考虑到家庭的责任感和对妻子的关爱,“空中飞人”郑鸣斌投了人身保险,受益人写的都是妻子的名字。当真是婚姻有七年之痒,2007年初,夫妻感情破裂,郑鸣斌和妻子协议离婚,对于之前两人购买的人身保险却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无奈之下,郑鸣斌咨询了保险公司专业人士。

  保险专业人士介绍,郑鸣斌的情况属于一方或双方为投保人并以自己、对方或双方为受益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情况,这种现象比较普遍。对于这种情况,可视为是对受益人的一种赠与,但受益人对于该项权利只是一种期待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在夫妻离异,解除夫妻关系后,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也就失去了保险利益,不再具有投保人资格。投保人有权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但退保回来的保单现金价值,不能只作为投保人一方的财产,而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则按比例划分出夫妻共同财产,再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于是,郑鸣斌的第一个反应是退保,获得现金价值,再分割财产。但保险专业人士提醒郑鸣斌,中途退保并不划算,特别是一些终身寿险,前四五年的现金价值都低于所缴的保费。同时,郑鸣斌退保后再去投保,由于年纪的增大,身体的健康风险也会增大,若再投保,可能保险公司要求缴纳的保费会增多。

  那这保单怎么处理呢?专业人士进一步解释: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将保单缴费的资格和义务转让给其中一方,并且到保险公司办理书面修改手续。完成之后,原来的被保险人就可以同时作为保单的投保人继续缴费,维持保单的有效性。如保单由郑鸣斌持有,由他继续缴费;也可以将保单转给前妻,由她继续缴费。这样一来,保单会继续有效,并且不会因退保而遭受损失。保单转让后,还应及时办理保单的受益人变更手续,以免之后的赔偿纠纷。

  另外,如果受益人为孩子,在此情况下,同样可采用转换投保人的方法延续保单的有效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说,保险合同以子女为受益人的,夫妻离婚后,作为投保人的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另一方有权提出继续交纳保险费维持合同效力的要求,但必须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提出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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