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鑫事件不应是短暂震撼 而是中介行业集体反思

2013年09月12日 16:10  《保险中介》杂志 微博

  《保险中介》杂志主笔 白水

  8月,人身费率改革正如火如荼,就在业内人士普遍为3.5%的利率拍手叫好之际,却发生了令保险业蒙羞的“泛鑫保高管携5亿保费潜逃”事件,引发全行业一片哗然,行业整治的警钟再次敲响(详见本期封面故事《“失落”的中介》)。

  泛鑫事件更引发了保险中介行业的一场“地震”:客户利益是否因此受到损害、与泛鑫合作的银行和保险公司能否渡过难关、监管如何重拳出击等,都成为了从业者最关注的话题。

  据《保险中介》了解,泛鑫保险得以发家的“圈钱游戏”早就潜伏在大部分银邮代理业务之中,如将期缴产品包装成趸缴产品。泛鑫还利用高净值人士的“客户大单”和保险公司的高额佣金、渠道费用等短期内迅速提升公司规模。更有甚者将代理所得以新客户名义来购买新保单,继续套取保险公司返还的佣金,并要求保险公司给予更高的返还。

  这种疯狂的模式,在代理人行业早已十分普遍。泛鑫有一款产品为20年期,2005年此类产品首年佣金只有30-40%,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强,该产品在2010年左右首年佣金就超过了100%,一旦客户次年不再缴费,保险公司将血本无归。而如此高的佣金也意味着,客户如果正常退保,第一年交得保费也将血本无归,最后的结果是代理人得益,很多代理人无法面对客户质疑的时候只能选择“跑路”或“消失”,泛鑫事件只是代理黑洞中的一个缩影。

  跑路事件也引发了一场监管层整治中介的“风暴”,其实保险代理行业的乱象早已引起了保监会的注意。去年3月,保监会曾发布通知,暂停区域性保险代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和金融机构、邮政以外的所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市场准入许可。今年2月,保监会拟提高保险代理公司的注册资金要求,将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及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提升至不低于5000万元。而在2004年出台的《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中,保险代理机构的注册资本或出资仅为不少于50万元。

  尽管如此,当下国内保险代理市场“小、散、乱、差”的现象并未得以根本改善。《保险中介》认为,保监会要做的不仅仅是排查风险和颁布相关政策法规,还要深层次考虑触及几百万代理人利益的实质问题。保险机构要做的不只是保费的增长,而是要将中国保险业回归本来的风险保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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