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6日17:04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10月26日消息,保监会于近日连续下发多份监管函,要求保险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治理相关规则制度,对部分公司关联交易采取禁止性措施,公司治理监管从柔性引导向刚性约束转变。 

  10月11日至今,半个月时间保监会已连发16份监管函,分别针对珠江人寿、华汇人寿、长江财险、君康人寿等16家险企就关联交易问题、股东股权问题等做出重点监管,指出业务操作中的失误,责令其自查整顿。

  据了解,被下发监管函的公司均为在评估中监管评分较低的公司,主要问题集中在公司章程与“三会一层”运作、内控与合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以及股东股权等方面。其中,董事会运作不规范,关联交易管理不合规,内控审计管理弱化、薪酬考核机制不到位四个方面问题较为突出。

  从监管文看,此次监管方向主要集中于关联交易方面。针对关联交易问题,监管函中明确禁止部分公司与其重点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六个月,目的是督促其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管理,严防股东将保险公司当成“提款机”,这是保监会第一次对涉及关联交易的市场行为直接采取监管措施,体现出关联交易监管从以制度建设为主,转变到制度建设与市场行为监管并重的阶段。 

  下一步,保监会将下发第三批公司治理监管函,对部分存在股权违规问题的公司,将实施违规股权强制退出等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中介机构列入黑名单。同时,保监会将继续强化各保险公司治理规则制度遵循合规性、有效性、严肃性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涉及关联交易的各类市场行为的直接监管,强化监管措施和问责力度,将日常监测、违规记录等与分类监管评价、公司治理评级相挂钩,不断提升公司治理监管刚性约束力。

  以下是16份监管函内容汇编:

  1、 君康人寿。保监会禁止其直接或间接与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杉杉控股有限公司及上述公司的关联方开展下列交易:1.提供借款或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2.除存量关联交易的终止行为(如到期、赎回、转让等)以外,开展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包括现有金融产品的续期,以及已经签署协议但未实际支付的交易)。

  2、 渤海人寿。保监会禁止其直接或间接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开展下列交易:1.提供借款或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2.除存量关联交易的终止行为(如到期、赎回、转让等)以外,开展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包括现有金融产品的续期,以及已经签署协议但未实际支付的交易)。

  3、 阳光人寿。禁止其公司、集团及集团内其他保险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与北京阳光融和置业有限公司、深圳东方藏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及上述公司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组织开展下列交易:1.提供借款或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2.除存量关联交易的终止行为(如到期、赎回、转让等)以外,开展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包括现有金融产品的续期,以及已经签署协议但未实际支付的交易)。

  4、 上海人寿。禁止其直接或间接与览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开展下列交易:1.提供借款或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2.除存量关联交易的终止行为(如到期、赎回、转让等)以外,开展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包括现有金融产品的续期,以及已经签署协议但未实际支付的交易)。

  5、 珠海人寿。禁止其直接或间接与关联方开展下列交易:1.提供借款或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2.除存量关联交易的终止行为(如到期、赎回、转让等)以外,开展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包括现有金融产品的续期,以及已经签署协议但未实际支付的交易)。

  6、 百年人寿。禁止其、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或间接与上海七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网金控股(大连)有限公司、大连爱立方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及上述公司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组织开展下列交易:1.提供借款或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2.除存量关联交易的终止行为(如到期、赎回、转让等)以外,开展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包括现有金融产品的续期,以及已经签署协议但未实际支付的交易)。

  7、 华汇人寿。发现其在股东股权、“三会一层”运作,关联交易、合规与内控管理、内部审计、信息披露、考核激励等方面存在问题。

  8、 中华联合保险。禁止其及集团内保险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开展下列交易:1.提供借款或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2.除存量关联交易的终止行为(如到期、赎回、转让等)以外,开展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包括现有金融产品的续期,以及已经签署协议但未实际支付的交易)。

  9、 利安人寿。禁止你公司直接或间接与关联方开展下列交易:1.提供借款或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2.除存量关联交易的终止行为(如到期、赎回、转让等)以外,开展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包括现有金融产品的续期,以及已经签署协议但未实际支付的交易)。

  10、信泰人寿。禁止你公司直接或间接与嘉兴信业领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绍兴领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上述企业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组织开展下列交易:1.提供借款或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2.除存量关联交易的终止行为(如到期、赎回、转让等)以外,开展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包括现有金融产品的续期,以及已经签署协议但未实际支付的交易)。

  11、弘康人寿。查实其在“三会一层”运作、内部管控、关联交易等方面存在问题。

  12、长江财险。查实其在“三会一层”运作、关联交易、合规与内控管理、内部审计、考核激励、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问题。

  13、华安财保资管。发现其在股东股权、“三会一层”运作、关联交易、合规与内控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

  14、鼎和财保。发现其在股东股权、“三会一层”运作、关联交易、合规与内控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

  15、安心财险。查实其在“三会一层”运作、内部管控、关联交易等方面存在问题。

  16、长江责险。查实其在股东股权、“三会一层”运作、内部管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问题。

责任编辑:杨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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