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6日15:40 新浪财经

  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我会于2017年2月28日至3月10日对你公司进行了公司治理现场评估,查实你公司在“三会一层”运作、内部管控、关联交易等方面存在问题(见附件)。依据相关规定,现对你公司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一、你公司应当高度重视公司治理评估发现的问题,在接到本监管函后立即实施整改工作,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专项工作组,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当明确具体时间和措施,确保将每一项问题的整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

  二、你公司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要求,按照整改方案,对评估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书面报至我会。已经整改完成的列明整改完成时间及具体措施;尚未完成的,列明整改时限及具体方案。

  三、你公司应当以此次评估和整改为契机,加强对公司治理相关监管规定的学习,牢固树立依法合规意识,全面查找公司在“三会一层”运作、内部管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运作,加强问责,有效防范风险。

  我会将跟踪检查你公司的整改情况,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李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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