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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手续费上限取消 中介机构作假将出局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9日 01:23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 (记者 仇兆燕) 保险代理手续费放开了。昨日,记者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介部获悉,国家最近已出台相关规定,取消了保险代理手续费上限不得超过8%的比例限制。 据了解,此前实行的保险代理手续费规定的主要政策依据是财政部1999年1月13日公布的《保险公司财务制度》。该制度第47条规定:“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业务经营情况确定某一险种、某一条款或不同形式代理人的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但代理手续费支付总额最高不得突破实收保费的8%。”而按照相关规定,保险公司支付单笔代理业务手续费突破实收保费8%,就属于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属商业贿赂行为,对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人进行处罚。 但伴随保险业竞争的加剧,在保费基本相同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为了争抢客户,必然会在手续费上做“文章”。一张由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互相串通骗取保险资金的黑网已然笼罩在了中国保险业的上空。 “少数保险公司基层机构和业务人员借助保险中介机构非法套取保险资金。”保监会中介部表示,“虚开中介发票、虚假申请批退、伪造保险赔案”已成为保险公司和其选中具有诸多“有利条件”的保险中介机构惯用的伎俩。2006年浙江保监局就曾查出4家保险中介机构为争取业务,有时暗中给予投保单位及其关键人员账外财物。4家中介机构累计虚开发票2289.64万元,为保险公司套取资金2076.03万元。而广州某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使用虚假材料向保险公司申请批退保费70万元,为保险公司套取资金。为此,近几年呼吁取消8%上限的呼声不断。 “日前,国家出台有关规定正式取消了‘8%’的比例限制。”昨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介部透露。但税收未作相应调整。而监管部门将着力厘清商业贿赂、违规返还和正常降费的界限。进一步明确哪些是非法行为,哪些是正常的经营方法,使合法的费用通过合法的渠道支付。保监会中介部表示,“上述违规行为将成为未来一段时期内的监管重点之一,弄虚作假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保险中介机构将被清除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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