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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曝光保险公司伙同中介套取资金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9日 03:43 第一财经日报

  陈天翔

  少数保险公司基层机构和业务人员借助保险中介机构弄虚作假,从而达到套取保险资金的目的,但是其中的“操作”手法并不为外界熟知。昨日,一份由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部起草的名为《对保险公司伙同保险中介机构套取资金行为的分析》的文章对这类违规行为的操作手法进行了曝光。

  保险中介监管部表示,保险公司伙同保险中介机构套取资金的行为往往隐蔽性强,数额较大,既破坏了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制度,又侵害了被保险人利益。而套取保险资金的主要方式则有虚开中介发票、虚假申请批退和伪造保险赔案等。例如,保险中介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编造的代理业务清单编造业务台账,开具中介发票,并收取保险公司给予的“报酬”。有时,保险公司还以手续费名义通过保险中介机构支付给指定对象。

  另外,某些保险公司授意保险中介机构编造虚假申请材料,向保险公司申请批退保费(往往在投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中介机构再将收到的“批退保费”给予保险公司或其指定对象,自身也从中获取不当利益。再有就是,有些保险公司授意中介机构出具虚假的保险公估报告,据此列支赔款,套取资金。

  监管部门还透露,一些保险公司为争取业务,有时暗中给予投保单位及其关键人员账外财物。为增强隐蔽性,降低被查处的风险,保险公司往往通过中介机构套取资金,进行非法交易。

  另外,一些保险公司则是为了降低税负,其手法是,由于实际支付的手续费比例往往高于或低于税前可列支比例8%,保险公司为了用足“政策”,将超过8%部分的手续费采取虚假批退、做假赔案等方式套取资金支付;而不足8%的部分,也以

虚开发票的方式将资金套取出来。另外,在向营销员支付手续费时,即使支付比例在8%内,保险公司为了避免代扣代缴营业税和
个人所得税
,也以虚开中介发票套取费用方式进行转移支付。

  监管部门指出,一些基层公司及工作人员认为自身的付出与回报不相称,所创造的利润过多流向上级公司,因此往往以弄虚作假的方式套取资金、为自身牟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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