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5月27日09:27 央广网

基金经理老鼠仓,说好保本变巨亏,买基金被坑请到【基金曝光台】!信用卡无故遭盗刷,银行存款变保险,理财被骗请猛戳【金融曝光台】!

  央广网重庆5月26日消息(记者陈鹏)重庆市保监局25日发布保险领域反非法集资消费提示,披露了常见的犯罪手段,消费者可要擦亮眼。

  据重庆保监局披露,保险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分为三类,即“主导型案件”、“参与型案件”和“被利用型案件”。

  主导型案件

  指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公司管理漏洞,假借保险产品、保险合同或以保险公司名义实施集资诈骗。

  主要手段有:犯罪分子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原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承诺额外利益,或者与消费者签订“代客理财协议”,吸收资金;犯罪分子出具假保单,并在自购收据或公司作废收据上加盖私刻的公章,甚至直接出具白条骗取资金。

  参与型案件

  指保险从业人员参与社会集资、民间借贷及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

  主要手段有:保险从业人员同时推介保险产品与非保险金融产品,混淆两种产品性质;保险从业人员承诺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险公司信誉为担保,保本且收益率较高;诱导保险消费者退保或进行保单质押,获取现金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

  被利用型案件

  指不法机构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误导欺骗投资者,进行非法集资。

  主要手段有:不法机构谎称与保险公司联合,虚构保险理财产品对外售卖,进行非法集资;将投保的险种偷换概念或夸大保险责任,宣称投资项目(财产)或资金安全由保险公司保障,进行非法集资;伪造保险协议,对外谎称保险公司为投资人提供信用履约保证保险,同时以高息为诱饵开展P2P业务;假借保险名义,以筹建相互保险公司、获取高额投资收益为名吸引社会公众投资,或者以“互助计划”、众筹等为噱头,借助保险名义进行宣传,涉嫌诱导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

  为此,重庆保监局提醒广大群众:购买保险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保监会、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

  同时,希望大家提高认识,树立风险防范意识,面对手段多样的非法集资,一定要理性思考和分析,懂得“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的道理,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集资,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宁书文

  金融业创新层出不穷,行业发展面临挑战与机遇。银行频道官方公众号“金融e观察”(微信号:sinaeguancha),将为您提供客观及时的新闻精粹,分享独家、深度、专业的评论点睛。

金融e观察

热门推荐

APP专享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