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律师及期货人士就华夏交易所案件聊天实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6日 11:26 新浪财经

    7月8日,华夏交易所老总郭远峰卷款1.7亿潜逃美国,留下无数血本无归的投资人。一家民营公司如何成为“商品现货仓单交易所”?政府该负什么责任?怎么追回血汗钱最大程度减少损失?7月16日,北京中期总经理母润昌、岳成律师事务所创办人岳成律师做客新浪《财经会客厅》,解析华夏现货交易所巨额诈骗案的前因后果并分析投资人如何维权。以下为聊天实录:

    观看聊天视频>>>>>>>

    精彩观点:

    母润昌:那是属于变相期货交易,但是他打着叫商品现货交易所,不是期货交易所,避开监管,所以抓住了所有法律的漏洞。

    岳成律师:现货必须得有仓库,如果没有仓库的话那就构成了诈骗。   

    母润昌:其实在去年从国务院颁布《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以后,商务部曾经也给相关的让他们整顿,也许他游离在商务部的管理之外。

    岳成律师:就是我们监管部门监管的不力,在他注册的时候就应该对他的一些情况进行搜索,搜索出来有这些问题就不应该给予登记。

    母润昌:他那个我估计都是骗人的,你不可能说八个部委论证同意他来设立。

    岳成律师:国家是不会买单的,你不能因为你被害人自己的轻信投机被诈骗,让全体老百姓给你买单,这是不可以的,这也是不公平的,

    律师支招:

    岳成律师:凡是涉及本案被害人的,都应该积极地向当地的公安机关举报,拿出证据,因为它涉及的面很广,公安部门会涉及到有一个主办的,大家要尽快汇集材料,把基本事实尽快搞清,这是我们作为被害人方面应该做的事情。作为办案机关来说他有两步走,第一步是要调查,第二个就是积极的控制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包括境外的财产,如果我们有渠道的话,凡是涉及华交所的财产,以及郭远峰本人的财产,都应该控制住,控制的越迅速越全面,或者是越到位,我们的被害人损失的越少。

    访谈实录:

  主持人权静:各位亲爱的新浪网友大家上午好,欢迎您做客新浪《财经会客厅》,我是主持人权静。今天我们要跟大家讨论的相信我在留言框里也看到很多网友,也是很多是受害者,都在里面踊跃发表留言,就是我们华夏交易所的这桩诈骗案,我们有很多的受害者。今天我们请到两位嘉宾跟我们一起探讨此事,坐在我旁边的这位是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国家一级律师岳成律师,欢迎岳律师,同样这个案件因为它是华夏交易所,是类似于期货交易,所以我们也请来一位期货界人士,坐在这边的就是北京中期的总经理母润昌母总,母总您好。

  母润昌:你好。

  主持人权静:我们节目准时开始了,在节目开始之前,其实我就已经看到在我们的留言框里面有很多很多的网友,都在发表讨论,因为很多也是受害者,大家都在说这个钱现在被骗跑了怎么办,追不追得回来。其实在今天节目开始之前,我们力图联系到一位公安机关的负责人给我们讲讲这个问题,可是昨天我打了一通电话,这个案件具体是在北京市的西城分局负责的,后来我们找到西城分局,找到市局新闻办,又找到经济侦查科,现在得到的结论是案件还在进展当中,很多结论现在还不能下,所以具体的信息还要等到这个案子判完了之后还才给大家一个结论。先问一下母总,您觉得华夏交易所这个案子,是不是这个公司本身就是一个不合法的公司?

  母润昌:这个公司究竟是怎么注册的,我也不是特别清楚,但是我看了一下资料,最早这个公司是河南的一家叫华远期货的公司,在95年到2000年他在北京亚运村建了一个叫中国华远交易中心,当初他搞电子交易,后面有很多客户给他发展客户,到2000年还是2001年这个公司被查处过,后来在兰州也搞过类似的一个金融诈骗,在兰州那次也被查处过,之后名目换了很多次,据说所谓的华夏交易所也是在一年前才起用这个新的公司的名字,骗了很多客户到这里边参与交易。我曾经看到网上介绍的,它是叫八个部委论证以后,批准设立的,这纯属骗人。

  主持人权静:他说部委论证过,批准他们设立,但其实是假的?

  母润昌:其实肯定是假的,再一个,期货里头没有的品种,国外的品种它也能交易,这里头他用的还是一种期货的机制,他用的保证金大概是8%左右,在这里头事实上它可能除了变相期货之外,是否还有一些跟客户对赌,还有客户的交易是否真的在市场里头,都很难说,因为从最终结果来看,恐怕整个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诈骗。

   律师及期货人士就华夏交易所案件聊天实录

北京中期期货公司总经理母润昌

  主持人权静:也就是说其实这个华夏交易所的诈骗案不是郭远峰他们一系列的人做的第一桩案子了。

  母润昌:此前就有一些被查处过的历史劣迹了。

  主持人权静:那么岳律师,既然此前那几次被查处过,为什么后来还能把这个华夏交易所做的这么大?

  岳成:那就是我们监管部门监管的不力,在他注册的时候就应该对他的一些情况进行搜索,搜索出来了你有这些问题就不应该给予登记,这样就避免了诈骗的实现。这个案子,诈骗罪是虚构事实,或者是隐瞒真相,把被害人的财物骗到自己手里,这就是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就是把公司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它不是国营公司,如果是国营公司他就是贪污罪了,职务侵占罪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把公司的财物占为己有。如果华夏交易所开始它的成立就是不合规,或者目的就是为了进行诈骗才成立这个公司,那么它就是诈骗罪,如果开始不是,我成立公司就是为了正常的经营,只是在运转之后我把钱拿着,那就是职务侵占罪了。

   律师及期货人士就华夏交易所案件聊天实录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国家一级律师岳成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对话改革30年 ·新浪城市同心联动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