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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黄金事件涉嫌变相期货 监管缺失当问责(3)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04日 02:38  21世纪经济报道

  监管缺失

  实际上,在高德黄金爆仓事件中,共涉及了400多名客户被迫平仓,亏损超过千万元,其中不乏个人投资者。

  “这也透露了目前的法规对个人投资者保护严重不足。”于学会表示,对于个人投资者在高德进行这样的交易,按照目前的法律,没有主体进行监管和约束。“在国际上,虽然对机构间、银行间的黄金交易监管相对较松,但对个人的交易监管却非常严格。”

  由于相关法律的缺位,目前国内对这类案子的处理尚无法通过民事维权的途径解决,只能集中到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来处理。

  遗憾的是,对此种乱象,监管部门并无有效监管,甚至未有明确的监管部门肯主动实行监管。一个不得不提的背景是,在黄金期货推出之前,我国的黄金现货交易就存在大量不规范的行为,变相期货相当盛行。这也是《条例》专门列出禁止变相期货条文的原因。

  按监管职责,黄金市场属央行监管,现货市场需要商务部电子商务批文,《条例》实施时也曾明确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对变相期货进行限期整改;期货行为属证监会监管范围。

  于学会认为,“主要相关的监管机构应该就是主管黄金现货交易的中国人民银行。”

  但央行对于联泰和高德黄金们的交易模式是否允许,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实际上,这一领域已经成为了胡俞越眼中的“没人管、没法管”的灰色地带。“也正是没人管、没法管,才使得其风险没有办法控制,一发不可收拾。”

  此前影响甚大的华交所事件中,证监会调查后称该事件不属期货市场交易而将案件移至商务部,而郭远峰也在各部门的监管推诿中卷款而走。

  “政府要有所作为,行政权是要介入的。”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说。

  在他看来,现在能做的是多部门可以联合推出整顿期货市场、打击变相非法期货交易行为的部门规章,同时认真查处一批违法的期货交易的案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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