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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籽油期货6月份挂牌郑商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 02:4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菜籽油期货上市之后有助于形成更为准确的油类价格

  史丽 资料图 □本报记者 钱晓涵

  记者昨日获悉,菜籽油期货将于2007年6月份在郑州商品交易所正式挂盘交易。这是继今年3月份锌期货成功登陆上海期货交易所之后,国内期货市场再度迎来新品种。业内人士认为,菜籽油期货上市之后,必然与豆油期货产生南北呼应之势,从而有助于形成更为准确的油类价格。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生活起居方式迥异,饮食习惯的差别也很大。在食用油领域,民间向来有“北豆油、南菜籽”之说,黄河流域,尤其是东北一带由于靠近大豆产区,豆油的消费市场较大;而在长江流域,包括四川、重庆、湖北、湖南、安徽、江苏和贵州等省市,菜籽油则是主要的消费区。此外,玉米油、花生油等其他食用油和豆油、菜籽油之间也存在相互替代关系。目前,豆油期货已经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其价格发现、套期保值的功能得到了初步发挥。

  据了解,2006年10月份以后,我国菜油现货价格巨幅上涨,很多现货企业预计,2007年我国新菜籽上市季节的收购价格波动会非常大,收购菜籽所面临的价格风险很大,因此,迫切希望菜籽油期货能尽快推出。

  郑商所从2001年8月份开始进行油菜籽和菜籽油期货课题研究,课题小组成员五年内深入湖北、湖南、安徽、江苏、浙江、上海、四川、重庆、河南、贵州等菜油主产区和主销区实地考察和调研,先后走访了上述地区的农业部门、粮食主管部门、生产企业、加工企业、经营企业、仓储企业、质检机构等上百个单位和企业,多次召开座谈会和研讨会,收集并分析了三千多个样品的检验数据,基本掌握了菜油现货市场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基本规律。

  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郑商所设计出了符合市场需要的菜油期货合约,制定了菜油交割细则、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标准仓单管理办法、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规则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现货企业、期货公司、质检机构的意见和建议。经多次修改,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合约及规则制度(第十五稿),可以满足市场正常运行的要求。交割仓库、质检机构已经指定;计算机交易、结算、信息发布等系统已设计调试完毕。目前,上市菜籽油期货的条件已经完全具备,近期推出菜籽油期货,也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新品种的上市对于期货公司而言又是一个新的机会。“我们对于菜籽油期货的前景非常看好。”上海良贸期货公司上海营业部总经理熊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农产品市场,菜籽油具有相当高的地位,现货企业关注度大,参与套期保值的需求也较为强烈。“只要努力开发,这些现货企业将成为期货公司的优质客户。”

    相关文件:
    
    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油期货合约(草案)

    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油交割细则(征求意见稿)

    郑商所菜籽油标准仓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郑商所菜籽油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郑商所菜籽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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