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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字为本次修订要点
《风控办法》
第十九条 新品种期货合约上市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合约规定涨跌停板幅度的3倍;新月份期货合约上市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合约规定涨跌停板幅度的2倍。
当日如有成交,下一交易日恢复到规定的涨跌停板幅度。
当日如无成交,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涨跌停板。
第二十七条 新挂盘合约成交首日期货合约出现单边市的,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受本章以上条款限制。
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中旬起期货合约出现单边市的,该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受本章以上条款限制。
某期货合约在交割月的最后交易日出现第三个连续同方向单边市的,则当日闭市后,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对该期货合约先执行强制减仓之后配对交割或者直接配对交割。
《套保办法》
新 第十六条 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持仓规模和风险情况,调整已经批准的套期保值额度。
《交割细则》
第三十二条 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配对日前10个交易日(含配对日)的交易结算价的算术平均价。
《仓单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客户或者非期货公司会员向交割仓库发货前,应当由会员填写《交割预报单》,并以书面形式或者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形式向交割仓库预报。
预报数量较大的,交易所可以要求货主提供拥有商品的相关证明。特殊情况下,交易所可以要求交割仓库优先批准有近期月份持仓的交割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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