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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股指期货配套法规基本出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3日 00:30 东方早报

  股指期货推出前的政策准备按部就班展开。昨天,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了三个为股指期货配套的文件,业内人士称,此举意味着股指期货的配套法规已基本出齐,只待交易所发布细则,期货公司就可申请相关牌照。

  “股指期货推出该快了”

  昨天颁布的三个文件分别是《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及《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表示,这些文件是贯彻落实《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并配合金融期货推出修改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一部分。此前,新《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与《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已于4月15日同时实施。

  和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三个正式文件将“暂行办法”改成“试行办法”。“三个办法实施后,意味着《条例》中一些没有细化的内容都将得到细化,期货公司原先尚不明确的内容都已获得澄清。这预示着股指期货的推出也该快了。”资深期货业人士杨海立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说。

  非创新类券商被拦门外

   不过,办法仍然规定,“申请介绍业务资格的

证券公司必须全资拥有或者控股一家期货公司,或者与一家期货公司被同一机构控制”。这意味着大量非创新类券商将被排斥在金融期货的大门之外。目前,只有光大、东方、海通等少数几家创新类券商达到办法中的这一门槛。

  同时,这一规定也给众多没有券商背景的纯期货公司带来严峻挑战。良茂期货总经理张培源就告诉早报记者,他们原本希望从众多非创新类券商处获得中间介绍业务,但现在看来可能性很小。为此,他们已在根据新规进行策略调整,未来一段时间内将主要依靠自身力量发展客户。

  “今后,有券商背景的期货公司应该优势更大一些。这是由于券商掌握了大量客户,后者本身就是股指期货的潜在投资者。对后者来说,实在没必要舍近求远,在不同的机构开设

股票和股指期货两个帐户。”东方证券金融期货部高级顾问方世圣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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