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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经济研究:06年宏调效果显现 07年成果尚需巩固(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 00:36 首创期货

  2007年中国宏观调控--巩固宏观调控成果 确保经济运行稳定

  据IMF 预测,2007 年世界整体的产出增长率将微微回落至4.9%。这主要是受美国经济放缓的影响。但是考虑到发展中国家、欧盟和日本经济的比较显著的增长情况,我们预计世界经济在2007 年将继续保持比较强劲的增长。受全球化影响,经济增长对世界贸易的促进表现突出。世界贸易较快增长的趋势将继续,保持一个比较高的景气。虽然美国的经济放缓将降低一部分需求,但是新兴经济体需求的逐渐扩大将对以上的全球需求起到促进作用。所以,在2007 年世界贸易将继续保持在较高的景气水平。

  回顾2006年的中国,在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的作用下,存在于投资、信贷、房地产、国家贸易、大宗商品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均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一季度GDP高开走出10.3%的增速,前三季度达到了10.7%。在保持高增长态势的同时,今年的国民经济“快”中有“好”:夏粮丰收,企业增效,财政增收,物价稳定,城乡居民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快”中有“好”还体现在宏观调控也取得积极进展: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回落,三季度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4.2%,比二季度回落7.7个百分点;货币信贷增速高位趋稳,三季度末,货币供应量和贷款增长均出现回落;一些热点行业如煤炭、铜冶炼、电解铝、水泥等行业的结构调整取得可喜进展,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在房地产市场调控方面也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各地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在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些地方的房价涨势趋缓,许多城市都将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当作“十一五”规划发展的重头戏。出口商品结构继续优化,海关统计,前10月,我国高附加值的机电产品出口4397.1亿美元,增长29.7%,占同期出口总值的56.4%;原油、

成品油等资源类商品出口量双双下降,前10月出口原油509万吨,下降12.5%;出口成品油999万吨,下降17.6%。

2006年

政府目标

预测值

国民生产总值( GDP)

8%

10.50%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CPI)

3%

1.50%

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 PPI)

3%

贸易顺差

1468亿美元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3.50%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18%

27%

  从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2007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来看,宏观调控依然是首要任务。如何控制投资规模、促进消费、降低贸易顺差,协调消费、投资、出口的关系成为了重中之重! 从宏观经济的角度来看,最重要的是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这就意味着明年中国宏观经济政策总体是稳定的,不会有大的调整。这就意味着将会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适度的预调和微调,注意调整的力度。

  地产调控成为焦点

  结合今年针对信贷和固定资产投资的调控来看,很多政策与房地产不无关系。房地产投资仔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不是很大,但对投资拉动意义重大,成为钢铁、水泥等部分行业过度投资的源头性因素。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认为2006年一系列的调控措施,与房地产市场均有较大的关系,2007年针对地产的调控将会得到延续。

  在本轮地产调控之中,央行试图通过行政、利率政策限制对地产企业的贷款以使银行体系尽量远离地产过度投机的风险。但是,房地产作为资本推动型的产业,企业在调控的大背景之下纷纷寻求银行体系之外的资金,一路走牛的股市成为大多数企业融资的一致目标。而无论是通过定向增发进入地产圈的更多主体,还是以借壳、收购等方式进入股市的地产企业,其风险无一不由于房地产市场进一步上涨,而仍在持续的地产调控对房地产市场的风险是否由银行转入资本市场?从2001年开始,股市一直保持在一种低迷的状态。股市中的很多资金涌入了房地产市场,2003年底2004年初的时候,上海甚至出现过股市的大户们纷纷将资金撤出投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而股市低迷的这一段时间正是房市开始节节攀升的时间。进入2006年,股市开始重新上扬,并且在年底创出历史新高。而房价由于宏观调控的原因增长速度也有所减缓。房地产市场和资本市场的灾难曾经在我们的邻国--日本发生过。八十年代日本的房地产泡沫带给我们的警示:其一:避免受炽热的房地产市场发出的诱惑的吸引,特别是避免动用高风险或外来贷款,进行入不敷出的借债。其二:避免购买一旦市场冷却难以出手的房地产。

  (一)我国当前的房地产市场与日本80年代存在较大差异

85年的日本房地产

2006年的中国房地产

宏观经济

增长趋于平缓稳定,但在全球仍具比较优势

维持高增长

贸易顺差巨大、经济摩擦不断

贸易顺差巨大、经济摩擦不断

外向型向内需主导型转化

外向型向内需主导型转化

住宅政策

扩大融资、鼓励投资

严格贷款条件

宽松货币政策,降低利率,并维持 2.5%超低利率2年3个月之久

贷款政策趋紧,几次调高利率

诱导住房标准提高,此标准为原最低标准的两倍

90/70政策,限制住房标准提高

房地产市场
所处周期阶段

刚经历 10年沉寂期

刚经历 5年高涨期

参与者的经验

战后 40年连续上涨,仅1年下降

经历过 90年代的市场调整、价格大跌

全球住宅市场

总体低迷

经历了多年全球性景气高峰

外汇

外汇自由流动

限制外汇流动

  从上表可知,虽然目前中国房地产业整体出现了高增长、价格高企的情况,但与历史上出现房地产泡沫的日本房地产业相比较,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目前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国家对房地产信贷的严格控制,以及中国对于外汇流动的控制,使得外来贷款受限。同时由于目前全球正在经历经济景气的高峰以及中国地产业处于5年的高涨期,加之中国政府对于房地产市场出现价格持续增长的关注,结合近年宏观调控在保证经济稳定、持续运行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经济数据整体处于可控范围,这些都让我们有理由相信,日本历史上的教训不会在中国发生。

  (二)货币升值与地产呈正相关 但未必最终同向运动

国家

相关系数

区间内涨跌幅度

样本区间

本币

房地产指数(价格)

实际GDP

日本(住宅/商业)

-/0.52

124.8%

193.9%

88%

1975-1990

日本(住宅/商业)

-/-

166.7%

71.7%

117%

1975-2006

美国

-0.22

-10.2%

544.3%

158%

1975-2006

  从上表可知,本币升值对房地产业有着总体正相关关系。从日本的历史经验来看,住宅用地与

汇率之间,1975-2006年统计特征为不相关;但在泡沫破裂前--1975-1990年,商业用地与汇率表现为正相关。而70、80年代,日元两次25%(年均)以上的急速大幅升值,带动了地产业出现上涨高峰,滞后期2年左右。而在美国房地产市场,住宅价格指数与汇率间弱负相关。

  房地产与GDP之间的关系则因国而异。在日本,地产与GDP间,相关性并不显著,说明日本房地产的涨跌,一定程度脱离了其经济基本面,市场预期主导市场;而在美国市场,房地产与GDP间,表现了高度正相关。

  因此,虽然汇率与房地产有着正相关的关系,但两者并不一定会同向运动,汇率仅为影响房地产市场的多种因素之一。

  分析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国内外需求增加仍有较大空间,有支撑经济增长的物质基础,但也有不少导致经济过快增长的因素。国际市场石油等初级产品价格仍处于高位,贸易保护主义趋于强化,可能会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为妥善应对上述情况,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正确处理好投资和消费、内需和外需的关系,继续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同时加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土地政策和社会发展政策的协调配合,努力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2006年以来,中国经济增长的基础有所改善,运行环境良好,各种矛盾有所缓解。只要能够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的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2007年经济效益将呈现良好增长势头。 

  附录:2006年中国主要宏观调控措施

  信贷调控政策:

时间

部门

政策

4月27日

人民银行

从 2006年4月28日起上调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

4月底

发改委等 5部委

发布《关于加强宏观调控,整顿和规范各类打捆贷款的通知》,叫停对地方政府的打捆贷款。

5月17日

人民银行

向数家商业银行定向发行 1000亿元一年期央行票据。

5月24日

银监会

召开主要商业银行经济金融形势通报会,对工、农、中、建、交和 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进行窗口指导。

6月13日

人民银行

召集召开会议,对下阶段信贷投放进行窗口指导。

6月14日

人民银行

再次定向发行 1000亿元的一年期央行票据。

6月16日

人民银行

从 2006年7月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7月13日

人民银行

今年第三次发行 500亿元的一年期央行定向票据。

7月20日

银监会

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

7月21日

人民银行

从 2006年8月1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8月3日

银监会

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房地产信贷管理。

8月10日

银监会

出台下半年分类监管意见,对国内 16件主要商业银行分四类监控其信贷投放。

8月19日

人民银行

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 0.27个百分点,长期利率上调幅度
大于短期利率上调幅度。

11月3日

人民银行

从 2006年11月1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经率0.5个百分点。

11月11日

人民银行

今年第四次发行 1200亿元的一年期央行定向票据。

  土地调控政策:

时间

部门

政策

5月30日

国务院办公厅

转发 9部委《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提出了6方面5条具体措施对房地产业进行调控(9部委国15条)

5月31日

国土资源部

下发《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土地供应的调控作用,保证调控措施的落实。

6月18日

国土资源部

向各地方政府发出《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肃查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

7月12日

建设部

《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对住房供给结构调整具体指标进行界定。

7月24日

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稽查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及其办公室,并向地方派驻九大国家土地稽查局,各地区土地审批利用全部纳入监管。

7月25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

会议决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全额纳入地方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7月27日

国税总局

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108号文件),明确规定8月1日起对二手房交易征收个人所得税。

7月28日

建设部等 6部委

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非自用和自用房地产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规定。

8月5-6日

建设部
国土资源部

新华社分别于 5、6日播发建设部和国土资源部文章《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加强土地管理,严把土地供应闸门》

8月15日

全国土地调控工作会议座谈会于 8月13-14日在昆明召开,曾培炎副总理在会上强调要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提出四点要求。

8月28日

建设部、发改委、工商总局

发布 M《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从9月份起对房地产交易秩序进行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包括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恶意炒作行为在内的6类违法违规行为将成为此次整治行动的重点打击对象。

8月31日

国务院

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9月1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
建设部

发布《关于规法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11月7日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人民银行

发布《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

  投资调控政策:

时间

部门

政策

3月20日

国务院

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性调整的通知,对推进产能过剩
行业结构调整进行全面部署。

6月28日

发改委
国土资源部
银监会

《关于加强固定资产调控、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的意见》,从 6个方面
对过快的固定资产投资进行控制。

7月25日

发改委

发布《关于防止高耗能行业重新盲目扩张的通知》,要求从严控制新建
项目特别是高耗能项目,坚决取消违规出台的优惠电价等政策措施。

8月2日

发改委

公开发表文章,提出当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的主要原因,并提出加强对投资调控的六方面政策思路。

8月3日

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安监局、银监会

五部委以特急令形式发布《关于印发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际收支调控:

时间

部门

政策

1月1日

财政部
国税总局

取消煤焦油、生皮、半成品革的出口退税;将汞、镁、钨、锡、锌、锑、石蜡、硫酸二钠的出口退税率调低至 5%

3月14日

财政部
国税总局

暂停汽油、石脑油出口退税

4月10日

国税总局

对铜和铜材的出口暂定税率提高至 10%

4月13日

人民银行

调整六项外汇管理政策,对经常项目和金融项目外汇管理进一步放松。

6月2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布《关于调整银行结售汇总和头寸管理的通知》,从7月1日起对外汇管理局对外汇指定银行的结售汇综合头寸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管理。

6月6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出《关于调整部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自 7月1日起,国
家外汇管理局不再对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核定境外投资购汇额度。

9月15日

财政部
发改委
海关总署
国税总局

9月15日开始执行《调整出口退税和加工贸易税收政策》,调整内容:
一、对进出口税则第25章除盐、水泥以外的所有非金属类矿产品,煤炭,天然气,石蜡,沥青,硅,砷,石料材,有色金属及废料等金属陶瓷;25种农药及中间体,部分成品革,铅酸蓄电池,氧化汞电池等;细山羊毛、木炭、枕木、软木制品、部分木材初级制品等,取消出口退税政策。二、将142个税号的钢材出口退税率由11%降至8%;将陶瓷、部分成品革和水泥、玻璃出口退税率分别由13%降至8%和11%;将部分有色金属材料的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5%、8%和11%;将

纺织品、家具、塑料、打火机、个别木材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11%;将非机械驱动车(手推车)及零部件的出口退税率由17%降到13%。三、将有重大技术装备、部分IT产品和生物医药产品以及部分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出口的高科技产品等,出口退税率由13%提高到17%;部分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品,出口退税率由5%或11%提高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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