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需要余额宝 金融服务迎新经营模式

2014年03月06日 13:06  《法人》 

  在市场多了一个选择、用户乐意接受这个选择的时候,当务之急不是探讨其去留,而是如何让其更好的留下来。

  记者 戴蕾蕾 吕斌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不会取缔余额宝,对余额宝等金融业务的监管业务会更加完善。

  周小川的一番话,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监管机构对最近甚嚣尘上的“取缔余额宝”论战的态度。从2月份以来,这种声音已在业界掀起了一场有关余额宝罪与罚的大讨论。

  2月21日,央视证券咨询执行总编兼首席新闻评论员钮文新的一篇博文,使这场讨论达到高潮。钮文新称:“我们是不是想过,自己所在的企业融资成本正在面临大幅上涨的风险。这事跟你没关系吗?我想,至少你的加薪机会已经被吞噬了,而你的工作机会恐怕也会更加风雨飘摇。”

  在钮文新看来,余额宝和其前端的货币基金将2%的收益放入自己兜里,将4%到6%的收益分给余额宝客户,整个中国实体经济、也就是最终的贷款客户将成为这一成本的最终埋单人。

  不过,基金收益的因素多样,而企业融资成本有所上升的缘由更为复杂,将其直接与基金收益及参与的普及性挂钩,是否具备客观及科学基础,尚待论证。但可以直观看到的是,并非所有观点都支持“余额宝威胁论”。据此的调查数据显示,高达90%以上的网友认可余额宝。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亦认为,“如果说余额宝是吸血的寄生虫,那要看吸了谁的血,现在主要吸取的是银行这一暴利行业的血,还没有到该大呼小叫的时候,毕竟银行的储蓄存款有40万亿元之巨。”

  黄震的观点也颇有代表性。现在的余额宝,是在给普通人通过投资基金获取收益的机会,因为这种收益远高于存款利息,自然更为吸引普通用户。而银行对此的态度自然不会宽容,面对着大量储户的流失,银行业对余额宝的态度普遍更为负面。

  但从用户角度来看,余额宝简直是“救世主”,这一点从余额宝短短时间内吸引8100万用户可见一斑。

  当然,余额宝有余额宝的问题,资金的安全性不论国企还是民企,都必须严格重视,严格保障。而在监管方面,余额宝是新生事物,其业务性质又游离于金融与非金融之间,出现空白在所难免。但这仅是监管如何加强的问题,并非大是大非。

  余额宝质疑

  钮文新在文章中认为,余额宝是趴在银行上的“吸血鬼”,从银行抽走了4000亿的资金,相当于一次上调存款准备金,“余额宝已经变成了第二个央行”。

  该观点甫一出现时,获得了不少认同之声。中国农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向松祚称,余额宝等货币市场基金的本质不过是将大量小客户的资金集中起来,转手高息借给急需头寸的银行。

  而在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教授看来,余额宝是一种创新产品,让人们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改变。

  黄震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余额宝是货币市场基金,是人们自愿去买的,是广大丝用户、草根用户自愿的选择,而之前把钱存在银行是无奈的被迫,余额宝打破了银行业的垄断。”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亦对《法人》记者表示,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在金融行业形成了鲶鱼效应,这是无可置疑的。

  鲁政委认为,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市场引入了新的参与者,为金融服务带来了全新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

  余额宝以远高于同期存款利息的收益,亮瞎了不少人的眼。很多人甚至懊恼,为何市场早没出现余额宝,这些年把钱存银行真是吃亏了。那么,余额宝的收益从何而来?其何来底气高调宣传高收益?

  以天弘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为例,根据其2013年第4季度报告,在其投资组合中,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占到了92.21%。

  一家城商行信贷部主任告诉《法人》记者,余额宝是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嵌入直销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方向主要为银行间协议存款(协议存款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商业银行与其他机构法人或法人授权机构,通过签订协议约定存放利率办理的一定期限、一定金额以上的存款业务)。

  换言之,余额宝的资金仍然在银行内流转,只不过是把利率管制下利率相对固定的活期存款变成了银行间的协议存款,钻了制度的空子。由于2013年下半年银行间市场资金紧张,因此资金收益率一直颇高。

  高支持率与隐忧

  “一千块钱放一天就有一毛二的利息,赶上年末、季末时利息更高。网上买东西能直接付款,还能还信用卡、交水电费。”一位余额宝用户如此描述其使用感受。

  像这位用户一样的网购族,如今已是成帮结派,数量庞大。为了支付方便,“淘宝族”往往会在支付宝内预存一些资金,以用来随时支付购物款。通常,网购退货的钱也会直接打在支付宝内。支付宝内的沉淀资金因此成为海量,市场还一度出现对沉淀资金利息归属问题的质疑。

  在余额宝等产品出现之前,用户放在支付宝内的钱只能是一个死的数据,而余额宝出现后,数据“变活了”。自2013年中旬起,用户把钱从支付宝内转入余额宝,可相当于购买了一款名为天弘增利宝的货币基金,一年的收益比银行活期存款(年利率0.35%)高十几倍。

  该用户表示,自己反对取缔余额宝,余额宝给的利息高,而银行给储户的利息偏低,但在放贷时却收那么高的利息,“凭着吃息差挣高额的利润,高管一年成千上百万年薪,怎么没人说他们是吸血鬼?”

  该用户的观点在网民中占据了绝对主流,在新浪科技发起的“论战余额宝”调查中,有超过35000名网友参与了投票,其中高达91.2%的网友反对钮文新的观点,认为不应当取缔余额宝。同时,有94.5%的网友表示,如果自己有闲散资金,会选择放在类余额宝式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中。

  不过,在余额宝广受认可的情况下,潜在隐忧仍存。

  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终身教授陈志武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余额宝账户的钱是“实时期限”投资:客户可以随时撤出资金、返回支付宝,而余额宝基金所投的货币市场基金产品(包括银行协议存款)的期限不是即时的,而是有几天、几个月甚至一年才到期。所以,资产与负债头寸间的期限严重错配,隐含利率风险。

  同时,由于余额宝客户可以随时撤钱,管理方需要即时流动性,在余额宝金额不特别大并且市场正常时,流动性不是问题,可是一旦出现市场危机或半危机,可能许多余额宝客户需要同时撤资,“挤兑”压力下流动性错配问题会非常突出,银行协议存款资金也不一定能即时撤出。

  余额宝归根结底还是相当于用户委托购买货币市场基金,而基金本身并不能保证收益和本金,理论上也可能会亏损。而余额宝在一些宣传中称收益率是活期存款的N倍,尽管后面跟了附加条件——截至某年某月。但对很多用户来说,仍有误导嫌疑。余额宝之所以用户数上涨飞速,正是源于其在较高收益下又有阿里巴巴的信用背书,但在市场条件下,一切皆有可能,当有一天余额宝亏损时,恐怕难以面对数千万用户。

  取缔余额宝背后在保护谁

  正如受访专家所言,余额宝的出现,给金融市场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也带给用户更为灵活、方便的选择。在上述余额宝用户看来,余额宝不仅使自己闲置的网购资金得到了价值体现,还对自己的个人理财大有裨益。

  余额宝上线不到1个月,用户数增长就至250多万,而余额宝的资金规模也迅速扩大至几十亿元,平均每天增长3亿元,平均每户的申购金额约为2300元。

  支付宝公司媒体负责人朱建告诉《法人》记者,截至2014年2月26日,余额宝的用户数达到了8100万(目前支付宝注册账户超过8亿,活跃用户上亿)。据有关媒体报道,截至2014年2月14日,余额宝的资金量达到4000亿元的规模。

  据央行2月15日发布的报告显示,1月份人民币存款罕见地大幅减少了9402亿元。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货币基金市场异常火爆。中国基金业协会2月19日公布的数据显示,1月货币基金规模大增2054亿元,增幅高达27%,总规模逼近万亿元大关。

  为余额宝用户们赚钱的天弘基金已经成为国内基金管理业的龙头老大。这种超速成长的成功让众多基金公司眼红,开始纷纷寻找有价值的网站合作,市场上,模仿余额宝的各种“宝”(诸如苏宁零钱宝、腾讯理财通、百度百发等)已不下20个。多名分析人士认为,减少的存款中有约三分之一被搬家到了余额宝或者各类宝中。

  而商业银行面对互联网的“宝宝军团”,也纷纷推出来自己的类余额宝产品,以应对挑战,如民生银行的“如意宝”、广发银行的“智能金”等等。

  那么,余额宝是不是“金融寄生虫”和“第二个央行”?它会抬高市场利率进而影响实体经济吗?会颠覆银行、导致银行死亡吗?

  “指责没有任何道理,是哗众取宠。懂经济学的人都知道,余额宝等通过增加资金的流动性和配置使用速度、通过给银行带来竞争,只好给降低实体经济的资金成本,也会增加资金的总体供应量,优化资金在整个经济中的配置结构。”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终身教授陈志武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说。

  陈志武认为,余额宝这些基于互联网的金融产品给银行带来竞争,怎么不是好事呢?中国的银行业过去得到的保护太多,让它们享受太多垄断利润,不思进取,结果是害了老百姓存户,害了实体经济。余额宝对老百姓、对经济是好事,对银行当然有压力。

  “在这种压力之下,如果有银行倒闭,从社会的角度讲这会是好事,没能力的银行本来就不应该存在。”陈志武表示,表面看,余额宝等资金的回报要求高,也就是余额宝利率高,但这不是余额宝的错,是利率还没市场化、银行被过度监管的体制造成的,是监管带来的扭曲所致。高市场利率的局面,只有靠更多余额宝这样的竞争、靠进一步放松管制和进一步市场化改革来改变。

  目前,余额宝投资的标的是货币市场产品,以货币基金一类的投资为主,因此是受证券监管机构的管辖,而传统银行受到银监会与人民银行的多层监管,前者的利率回报水平由真实的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银行的存款利率却不是这样,基本被人为压得很低。

  在当前货币资金短缺的情况下,货币基金产品、理财产品的收益率非常高。当银行和理财产品之间的收益利差那么大时,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产品,就有非常大的吸引力。但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特别是存款利率上限一旦去除,这部分套利的机会,不久就会消失。

  “余额宝跟传统银行在营销渠道上的差别,不是决定性的因素。货币市场产品的利率没有上限,而银行利率有上限,这才是决定性的差别。”陈志武告诉《法人》记者。

  如何监管余额宝?

  在鲁政委等专家看来,对于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不应采取遏制的态度,但堵不如疏,互联网金融确实需要被纳入监管范围。

  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在2月28日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了更好地促进余额宝等互联网基金的健康稳定发展,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货币市场基金风险管理和互联网销售基金监管的有关规则。

  鲁政委告诉《法人》记者:“第三方支付机构归央行监管,基金行业归证监会监管,而存款类业务归银监会监管,而像这样的跨界产品如何监管还是空白。”

  而黄震表示,对于互联网金融新业态的管理,虽然不存在法律上的绝对真空,但是监管领域的部分缺位也确实存在。对此,金融监管机构可以以金融服务为接口切入管理,司法机关应严格监控非法吸收存款的违法行为。

  多位受访的银行业人士对此表达了类似的观点,甚至有人士表示需要针对互联网金融单独立法来监管。

  关于余额宝监管问题,陈志武教授认为,余额宝等在产品设计上是基金,因此应该继续由证监会监管,并且不能像银行一样受到监管,如不能要求互联网金融公司缴纳存款准备金、为潜在损失拨备。原因在于余额宝的管理公司即天弘基金只帮助客户管理投资组合,收取管理费,而客户所投的组合是直接在客户的名字之下,客户直接自负盈亏,即所谓的“直接融资”而非“间接融资”。

  陈志武表示,针对此类机构的监管,信息披露是否足够、是否及时,是其中很重要的内容。让金融交易各方有充分的信息和准确的信息是所有监管的基本出发点,让利益相关者在第一线进行防卫比任何监管者都更重要。

  此外,应明确划分平台经营方、产品管理方的损失负责。如果平台经营方只是提供p2p的交易平台、在交易中处于中性并且不提供信用增强、只收取跟业绩无关的管理费或手续费,如果产品管理方也只收取跟业绩无关的管理费或手续费,那么就不应该有资本充足率、存款准备金、拨备等这样的要求;否则,就对资本充足率等等有具体的要求,以保证互联网金融公司有足够的实力去兑现给客户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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