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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遭遇老鼠仓(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30日 18:49  华夏时报

  主持人:报案的时候,我需要说什么?比如,老钮的表哥是基金经理,他那天在电话里跟我说,可以买这只股票,我一看这只股票是基金重仓股。我可以凭此去举报这个基金经理吗?

  龚来章:这个显然是不够的。应该确认基金经理事先是不是已经得到了这样一个未公开的经营信息,事先是不是已经把内部信息转达给外部的所谓的这些老鼠们,让老鼠们在低价位的时候去建仓,如果没有这样的一个行为存在,显然还不能上升到违法程度去追究。

  钮文新:所以说,老鼠仓是很难逮的,唐建要不是他的前妻揭发,可能也逮不着。

  主持人:而且,当时又是查唐建账户的IP交易地址,又是看他的出差记录和报销凭证。

  龚来章:从所列举的这些证据来看,确实查出了唐建的老鼠仓违法行为。

  钮文新:实际上,上升到刑法层面的时候,今后就多了一种手段,就是如果我能有足够的让人们相信的证据,去举报这件事的时候,可以让公安局来协助调查这件事情。

  主持人:这次刑法到底改了些什么?

  龚来章:一旦刑法草案通过了,那么老鼠仓的违法行为就是犯罪行为。在发现这种犯罪行为时,作为打击犯罪的公安部门可以动用侦查手段去查处。这样,从取证的角度来说,对于广大投资人难以做到的事情,公安机关应当容易做到。

  钮文新:比个人容易得多。

  龚来章:有很多的公共权力、侦查手段、侦查措施可以把问题查清楚。

  遭遇老鼠仓怎样索赔

  主持人:我们怎么发现基金的暗箱操作?

  龚来章:暗箱操作行为确实存在举证难的问题,但是我们可以从制度层面上加重基金公司的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可以比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基金公司证明自己没有与老鼠仓暗中勾结,如果说他能证明自己是清白的,他就应当承担这样一个法律责任。

  钮文新:很多国家有这样的情况。因为我是弱者,我没有办法去取证,但是基金公司可以去调查他的人员到底有没有老鼠仓行为,他举证说没有,才OK。

  主持人:还有人说,如果这个人出了事,那么谁买了,谁也应该接受处罚。

  龚来章:很多持有老鼠仓名下资产的人,并不知道有这样一个事件存在,应该说打击的重点还是在基金公司的工作人员。

  主持人:但这个人如果被关起来了,那么我的损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赔偿吗?

  龚来章:从刑事处罚上,最终它打击的是犯罪,当然间接地也是整顿了市场,保护了广大投资人的利益。但是,由于老鼠仓的违法行为给你带来的损失是直接的,那么,只有一个刑事处罚,对这些违法犯罪人员进行了处理,远远不能保护你的利益。要想把实际的损失尽快地得到补偿,你应该通过民事诉讼的手段,去追究基金公司违法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钮文新:就是民事和刑事起诉同时进行。

  主持人:起诉基金经理还是公司?

  龚来章:起诉基金公司。由于基金公司用人失察,他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进行这些违法行为,我们站在基金投资人的角度,就视为基金公司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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